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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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根据《条例》要求,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电话咨询等相关制度规定,通过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展示全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州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日趋健全,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保证了统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统计局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统计信息网”增设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6条,其中2017年新增173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完成数据发布95条,信息发布6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统计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局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7年全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7年全局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举报投诉

2017年全局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禁且细致,需要我们不断努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对此,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准确度,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做好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准确。

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将公开项目分解到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答复要求及流程等作出明确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舆情收集与研判机制、统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网络统计舆情,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解读和回应的针对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通州区统计局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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