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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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 

2016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并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通州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方面,区卫计委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从具体工作落实的角度出发,公布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了远程影像诊断开展、两癌筛查、一二级视力及肢体残疾人居家体检等相关工作;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方面,按照规定时间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区卫计委2017年度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目前已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进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等积极作用;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整合网站内容建设、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职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为区卫计委信息中心。

   2.对外公布信息的渠道有“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

   3.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

   4.共计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3件,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

   5.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尚需加强。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工作效率。二是依申请公开件申请数量有增长态势,部分咨询类和信访类问题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增加了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数量。

    四、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加强培训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知晓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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