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民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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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4号)、《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6]26号)文件及区政府有关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通州区民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常态工作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落实工作,开展了责任清单及流程工作公开工作,认真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时更新了主要领导干部变动信息。全面公布了民防局行政许可权力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19项。公布了7项责任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公布了行政许可审批件10个,行政备案件41个。公布了民防工作动态30个。2016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典型的工作做法

(一)开展政策解读

对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改“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超前谋划,自我加压,主动服务。一是超前谋划。已连续七年在每年年初对全区计划新建建设工程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动态,提早进入服务状态。二是主动服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普遍走访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宣讲人防工程建设政策、审批流程,答疑解惑,为基层解决了众多实际问题。三是优质服务。抓好审批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要办理工作的所有信息,制定一次性告知单,告知相关注意事项,确保服务对象获得最为快捷、满意的服务。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不断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事项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我们把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我局在“大运通州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二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单位机构职责、机构信息、机构设置、领导介绍、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各类公开事项,三是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业务动态)工作。方便公众查阅我单位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未发生泄密等任何违反规定的问题。但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迫切需求来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要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的网上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在通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致力打造便民服务的政府工作平台。

三是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处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注重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为群众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教育活动,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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