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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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29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同时在住建委全程代办服务大厅、住建委办公室等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我委通过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委在全程代办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及各类法律法规放置在公开栏内供群众取阅。并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政府信息公开六类答复告知书放在公开栏内,供群众取用。2013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通过住建委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委接到申请总数为13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公开拆迁许可相关文件资料112件、申请公开房屋竣工验收相关信息6件、申请公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9件、申请公开房屋预售及房产登记信息6份,其他内容申请1份。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3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56件,部分公开13件,信息不存在37件,非本单位信息27件,不予公开信息1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已实施。我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件。

(二)行政诉讼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2014年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委网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服务大厅等对外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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