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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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通州区各乡(镇)政府和通州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61号;邮编:101149;联系电话:010-69543226;电子邮箱:tongzhou@bjtzh.gov.cn)。
一、概述
  2013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在强化统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
  一是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年初科学谋划全区工作安排,各单位进一步深化公开理念,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使公开工作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不断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信息需求。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单位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突出中心工作的信息公开,着力反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体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围绕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管理创新、文化发展繁荣等重点任务,突出交通疏堵、人口调控、环境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增强决策透明度,降低行政风险,为通州区发展“稳中求进”提供转型的动力。服务于“发展惠民”。突出保障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改革、就业保障、教育培训、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等群众切实所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都在原目录编制工作基础上开展了信息填报,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区通过“通州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0252条,其中2013年新增信息91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1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9%;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76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8%;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8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2%;新增行政职责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4%;新增业务动态类信息816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17%。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52290人次。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区共设立17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及11个乡镇都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查阅场所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2013年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0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40页。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30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400页。
  将相应的纸质文件移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今年移送纸质文件共计45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已新建或改建60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区申请总数为423件(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其中2013年新增依申请27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20%,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8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6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17件,占总数的44.2%;“部分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4.9% ;“非本机关信息”74件,占总数的27.9%;“信息不存在”的48件,占总数的18.1%;“非政府信息”的8件,占总数的3.0% ;“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1.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已实施。通州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针对本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4件,已审结的12件中,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12件。针对区级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5件,已审结的14件中, 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14件。
  (二)行政诉讼
  针对本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8件,确认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或无效的2件,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针对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2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需要相对稳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询方式有待优化。
  201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理论学习,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区各个单位在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着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对法律法规把握不牢,对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有难度的现象;对政府信息的概念理解不够深入,在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是否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上把握不够明确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更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信息需求;要善于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获取相关信息的目的,多与上级单位以及其他区县多多沟通;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办理,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15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15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全区依申请总数
27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0
      2、互联网申请数
1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11
到期已答复总数
265
其中:1、同意公开
117
      2、部分公开
13
      3、非本机关掌握
74
      4、信息不存在
48
      5、非政府信息
8
      6、不予公开
5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29
诉讼数
13
举报数
0

通州区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件:2013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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