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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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通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8151701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大队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我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区城管监察大队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9%;业务动态类信息40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98%;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7%;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2%。

我们及时将大队的业务动态进行更新,将人民群众关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城管执法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认可率,提升城管形象,并以此促进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绩效。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城管监察大队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报纸、电视等形式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大队政务网站做到每月更新6篇图片新闻、9篇文字新闻,全年共更新各类业务动态新闻188篇。一年来,我们先后通过北京电视台、北京公交移动电视、通州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晨报》、《新京报》、《通州时讯》等媒体对查处取缔露天烧烤、拆除违法建设、党的十八大城市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及“三大秩序”管理整治工作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共播出或刊登新闻信息195条,其中中央级媒体5条,市级媒体40条,区级媒体15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本区城管监察大队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年相同。

共接受、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人次,全部为电话咨询。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无针对本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数量有待增加,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仍需丰富,处理公民信息公开申请经验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细化分工,提高效率,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