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通州区教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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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24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339;电子邮箱:69546339@163.com)。

一、概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教委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上建立了区教委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展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教委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通州区教委门户网站“通州教育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07%;业务动态类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93%。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区共设立17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及11个乡镇都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查阅场所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新建或改建60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区教委申请总数为0

(二)答复情况

无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区教委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区教委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区教委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尚存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有待提高。

通州区教委办公室

                           〇一〇年三月三十

附件:2009年通州区教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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