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 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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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8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0、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1、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机构设置

区发改委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煤炭电力科、节约能源科、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4)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本市及本区政府规定及权限审批、核准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5)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6)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价格调控政策,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照权限对本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本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7)负责本区社会发展和国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8)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措施,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平衡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9)组织拟订电力、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承担电力、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北京市通州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0)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发改委部门行政编制56人,实际46人;事业编制18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9 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投资促进工作,确保投资稳定增长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项目跟踪服务,继续利用项目联审会、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明确解决措施,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投资有效落地。

(二)全力续做好项目审批服务,促进开工建设

继续紧抓“一会三函”政策机遇期,进一步加强对新政策、新文件的学习应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做好项目的审批全过程服务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坚持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审批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以着重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为抓手,以促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为根本,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调度配合,加强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确保重点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三)全力做好重点任务推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以优化提升为核心,做好牵头统筹工作,进一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调研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促进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做好节能降耗指标任务跟踪和预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严格控制能耗指标,顺利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四)统筹产业发展,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按照“整体产业做减法、重点产业做加法、高端要素做乘法、一般要素做除法”的思路,坚持国际、高端、智慧、绿色的原则,细化功能定位,统筹好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全力推动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功能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发展研究,进一步深化研究功能定位研究,尽快明确全区产业发展基本思路。加快推动特色小镇特别是台湖演艺小镇建设,会同市发改委相关处室做好南部地区产业发展、引导推动设计资源向台湖镇集聚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协助组织各部门开展调研工作。

(五)加强区级统筹指导,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镇(乡)域总体规划、特色小镇研究及各乡镇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为遵循,将台湖演艺小镇建设、工业大院拆除腾退等方面成功的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区其他乡镇,着力在155平方公里以外区域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承载城市副中心的互补功能。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争取将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功能性特色小城镇试点等政策推广至全区适用,形成政策集成突破,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六)全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破解瓶颈问题

加强政策统筹集成创新,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通州的困难和诉求,争取出台支持副中心建设的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融资创新,加快推动PPP专项规划的实施,加强PPP制度创新研究,为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副中心建设提供指导,跟踪做好城市副中心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系统开展副中心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研究,探索加快副中心建设的新举措、新路径、新机制。进一步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181.79万元,比2017年1895.11万元增加286.68万元,增长15.13 %。其中:财政拨款2181.79万元,比2017年1895.11万元增加286.6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职业年金预算增加。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1641.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25%,比2017年1005.11万元增加636.68万元,增长63.34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职业年金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540万元,比2017年890万元减少350万元,下降39.33%,减少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减少2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减少15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为2018年节能专项资金320万元、认证费20万元和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核费及稽查检查资金200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第四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6.8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5万元,比2017预算数2.58万元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2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合计金额7110447.77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类:1747736.05元。

2.通用设备类:3192717.72元,其中包含汽车4辆,台式电脑77台,复印机4台等。

3.专用设备类:1649710元。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520284元。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第五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0、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1、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