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三强化”提升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质效

发布时间:2023-11-28 文章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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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执法监管。根据行业、区域特点,制定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1-10月累计检查排污许可单位602家904家次,共发现问题152个;落实首次发证3个月内检查要求,开展新取证单位现场核查31家次,发现问题6个,均已要求整改。优化正面清单制度,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排污单位纳入执法“正面清单”。2.强化企业自律。开展企业“一对一”点单式帮扶指导,对企业提交的执行报告开展规范性审核,建立首审负责及挂账督改机制,提高企业执行合规性、台账记录规范性、自行监测完整性,累计帮扶企业1200余家次,排污许可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由不足98%提升至100%。3.强化效能提升。依据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登记等类别将污染源分为ABCD级,实施差异化管理。按照“持证单位全覆盖、登记单位随机查”的方式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报告提交、自行检测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等情况,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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