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护生态,天蓝水清迎新春

发布时间:2023-01-28 文章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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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呵护好副中心天蓝水清的生态底色,2023年春节期间,副中心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部署,立足业务优势,坚守岗位开展专项执法、督导检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首月同比持续改善,开门“蓝”。
    一、精准研判,提供施策参考
    运用我区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对春节期间我区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全时监测。在总结往年同期变化规律的基础上综合研判,积极对接市监测中心,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信息。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存在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全时备班枕戈待旦,紧盯严守拟定预案,守住大气改善“一微克”防线。21日(除夕)18时至22日(初一)6时,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23日(初二)至27日(初六),空气质量均较往年同期有所改善。截止1月28日12时,通州区PM2.5浓度3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4%,整体向好。
    二、精准执法,织密监管网络
    生态环境执法干部坚守岗位不松懈,全时执法“不打烊”。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手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排污单位,严查各类污染源排放,确保春节期间我区生态环境安全。春节期间,累计出动执法及检查人员74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查、环境督查及进京综合检查站布控。累计检查餐饮企业、工业企业等点位150余处,发现生态环境类问题49处,均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86辆,筛查不合格9辆并已进行处罚;检查非道路施工机械13台;人工检测进京柴油车尾气近1630余辆,筛查超标并移交交管部门处罚1辆;核查及发放车辆环保凭证12735余辆。同时,围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等开展检查;配合行业部门和属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强化走访巡查。
    三、精准保障,落实禁限职责
    对标我区烟花禁限放分解任务,拟定《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分方案》,成立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工作落实:一是,做好禁限放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全力保障我区空气质量。二是,发挥烟花爆竹禁限放督导检查组作用,由局领导带队,在小年、除夕、初五等重要时间节点,派出干部16人次前往漷县镇开展督导检查,现场督促属地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三是,依法受理相关信访投诉。对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音污染的相关技术与法规问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支持,并及时移交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噪声污染信访案件。四是,消除各类内部安全风险,围绕全局办公区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门前三包。
    四、精准动员,筑牢宣传阵地
    线上宣传结合线下动员,加强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宣贯,倡导文明清新过年。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宣传副中心百姓文明过年行动,1月23日北京电视台《美丽北京》栏目报道“挥毫泼墨送福字 清新节俭过大年”,向全社会送出了来自副中心的新春祝福,传递了百姓过个清新年的共同愿望;利用“生态通州”微信公众号、“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微博平台发布《烟花爆竹禁放 这封信请您查收》等信息,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要求;走进梨园、中仓等街道,组织开展“文明清新过年 携手共护蓝天”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2场,现场参与群众60余人;在进京路口、行政办事大厅等人员流动较大点位,累计发放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材料1000册,讲清说透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悬挂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横幅5条、海报5张,开展街边宣传,助推文明环保过春节观念深入人心。
    紧随癸卯兔年新春的欢快脚步,副中心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以“全面履职,务求实效”为原则,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等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治的重要环节,严密组织精心落实,将功夫下在刀刃上,以一点一滴的积累,浇灌出副中心生态环境改善的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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