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3 文章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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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类管理,强化监督
    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政处罚台账。针对VOC企业、餐饮企业、施工工地等违法行为频发的行业,分门别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违法企业交叉执法、随机执法;对后半夜执法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对符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符合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使守法者得到容缺,使频繁失信者得到惩治,实现奖优罚劣的目标。截至目前,2022年已上会讨论17批113起,处罚156.7万元,均依法进行公示。
    通过随机抽查+技术审查的方式,强化对环评编制行为的监管,不断提高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环评守法意识。一是强化报批环评编制质量审查,对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等问题的环评文件,不予批准。二是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在环评信用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记录。
    二、强化宣传,形成震慑
    将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开展常态化、个性化、多元化宣传工作。通过“生态通州”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微博平台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主题宣传,扩充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共组织中央、市、区级采访34次,曝光环境违法案例,普及生态环保法规政策。发布微信191期507条,其中原创194条,微博发布506篇。
    三、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协调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局、公安分局、网信办、财政局、法院6家单位,共同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的移送转办机制。
    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流程及时上传北京市信用信息网、信用中国等各类信用网站,对失信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对于及时改正,并履行处罚义务的单位,按照规定,公示期满后主动撤销网上公示,开展信用修复。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形成主动守信重诺的良好营商态势。坚持信用惩戒及公示制度常态化,不定期对未交款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诚信缺失突出企业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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