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疫情防控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口罩、消毒液、隔离装备、消杀器具、检测试剂等重点防疫物资的生产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纳入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特事特办,确保疫情防控配套项目建设速度。2.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对需要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沟通的,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并严格审查要求,保证审查质量。3.疫情期间倡导网上业务咨询。鼓励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电话、邮件或登录政务服务网等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对节前已受理的项目,通过电话告知企业事项办理进度及结果,并提供快递邮寄批文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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