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第八轮强化督查督办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 ||||||||
序号 | 街乡镇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源地址 | 问题类型 | 现场问题情况详述 | 查处情况 | 整改(进展)情况 | 整改期限 |
BJ-08-049 | 潞城镇南刘各庄村 | 潞城镇南 刘各庄村 拆迁工地 | 北京市通州区减运路 |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 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工地正在施工作业,现场未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2.部分已拆迁的建筑垃圾未进行苫盖。 | 区城管执法局、潞城镇政府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该拆迁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大运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针对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的行为,区城管局已于2018年9月26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决定(京通城管罚字[2018]090253号)。 | 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BJ-08-050 | 马驹桥镇 | 北京市京 联鑫路用 材料有限 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该信访人举报的通州区马驹桥镇西田阳村加工厂扬尘污染情况属实。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物料敞口投料,未进行密闭收集,传送带及 卸料口未完全密闭。2.原料场未建喷淋措施。3.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地面粉尘积尘现象严重。 | 区环保局、马驹桥镇政府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检查时该单位未见生产加工行为,场区道路有清扫及洒水痕迹,部分物料区域建有棚盖措施,其余物料已苫盖。2018年9月21日复查,该单位正在停产整改,区环保局对该单位混料车间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处理,并责令整改。要求该单位物料场在保证移动喷淋措施正常使用情况下,加装固定喷淋设施,传送带位置进行密闭处理,确保生产加工期间抑制扬尘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
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BJ-08-051 | 马驹桥镇东田阳村 委会西 1000 米 | 北京路新 恒通沥青 混凝土有 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
S303(漷 马路)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湖沥青加热设备正在使用,沥青拌和机未进料调试发现以下问题:1.该公司卸料口安装了废气收集装置,但未对卸料口空间进行密闭;2.特种原料供料斗及运输皮带运输机未进行密闭,未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3.原料仓内有部分物料未进行苫盖;4.湖沥青加热设备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未收集处理。 |
区环保局、马驹桥镇政府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该单位未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环监立字[2018]第258号,处罚金额3万元);对该单位湖沥青加热设备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未收集处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环监立字[2018]第257号,处罚金额4.5万元)。 |
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该单位已将特种原料供料设备生产线及湖沥青加热生产线拆除,原料仓物料已苫盖完整。 | 已完成 |
BJ-08-052 | 通州区潞城镇 | 通州区甘 棠镇潮白 河边上通 路有研金 属研究院 砂石厂 | 北京市通州区 |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 该信访人举报的通州区甘棠镇潮白河边上通路有研金属研究院砂石厂 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厂已停产,现场被公安部门查封且24小 时看守。通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9 月12日对该砂石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环限改字(2018)cq0905-01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18年10月12日前完成清运砂料厂内建筑石料及垃圾,恢复到原有状况。 |
1.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规土委通州分局、潞城镇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各单位依据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厂已责成派出所、城管执法队进行看护,确保不再新增建筑渣土;2.由区法制办牵头研究具体由相关部门对此处堆放的建筑渣土、沙子、砂石进行罚没,将此处堆放的建筑渣土、沙子、砂石罚没后,引入正规资源化处理企业,对现状堆放的建筑渣土、沙子进行处理后再利用。3.区环保局针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0万元整(通环监立字[2018]第260号)。 |
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BJ-08-053 | 通州区永乐店镇 | 北京永乐 废弃物混 烧处理中 心 | 北京市通州区永德路 |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 该信访人举报的北京永乐废弃物混烧处理中心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餐厨废弃油脂预处理车间正在生产,反应釜投料口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未对离心工段废渣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检查时通州区环保局正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并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 区环保局、永乐店镇政府到达现场进行核实,该单位离心工段废渣产生的废气已进行密闭收集,车间跑冒滴漏现已象进行封堵。区环保局对其反应釜投料口未安装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金5万元整(通环监立字[2018]第259号)。 | 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BJ-08-054 | 张家湾镇里二泗南路 | 张家湾镇 里二泗南 路拆迁工 地 | 北京市通州区时装厂路 |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作业,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未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苫盖。 | 张家湾镇政府、区城管执法局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属实,该工程为张家湾镇公园腾退项目,施工单位为北京市巨力建筑拆除工程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整(京通城管罚字[2018]170258)。 | 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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