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文章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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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排污许可证

进行注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经核实,截至2024年3月6日,北京康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现对其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排污单位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排污单位名单

序号

排污许可证号

排污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许可证有效期

1

91110112665647052U001Q

北京康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金属结构制造

2019-11-26至2022-11-25

2

91110112660547722Y001Q

北京运河人家食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速冻食品制造

2020-04-15至2023-04-14

3

91110112102421498H001Q

北京台津汽车清洗保养有限公司

机动车燃油零售

2020-07-23至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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