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8月5日至6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公开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公开协商、投票方式确定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北京金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确认承接本项目评估服务工作。
公示期:2020年9月17日至19日,公示期三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估机构选定工作存在疑问,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