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20〕1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通安监发〔2007〕41号 |
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各乡镇 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员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 |
2 |
通安监发〔2017〕18号 |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普数据更新和企业台账管理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