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士刚等任免的决定

日期:2025-03-04 09:58    来源:转载自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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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李士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

原海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佟艳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袁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璐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中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原海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之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邹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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