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秦涛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5-03-04 09:57    来源:转载自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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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秦涛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秦涛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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