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5-02-11 18:11    来源: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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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通县县委、通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通文[1995]20号),工商联主要职责为:参政议政;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等。根据通州区编办《关于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增设办公室的批复》(通编办[2004]69号)同意增设办公室,为单位所属正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工商联行政编制6人,实际8人;事业编制6人,实际6人;聘用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贯彻好《关于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意见》,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解读,传达和落实好市委、区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切实促进“两个健康”。

2.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深入挖掘近代以来爱国企业家典范人物的思想内涵和精神风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继承发扬实业报国的光荣传统。建设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充分调动街道、企业“点多面广”的教育资源,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继承和发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光荣传统,特别是注重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3.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挖掘选树民营经济人士先进典型,积极使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台,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增强榜样的激励和鼓舞作用。

4.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会同宣传、组织等部门,指导民营企业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典型,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配合相关单位,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成立行业性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党支部联合开展党日活动,通过党员“联学”、资源“联享”、组织“联动”,畅通互学互通交流渠道,更有力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5.丰富载体平台,助力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对接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区委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企对接、法企对接、银企对接、企企对接机制,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六大重点产业,常态化开展调研走访、谈心交流活动。

6.推进专业委员会建设,助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主动对接区科委,加快推进医疗健康委员会的建立;与经信委、妇联等单位沟通,研究成立数字经济委员会、女企业家委员会等。通过专业委员会建设,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反映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形势政策宣传解读,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提振发展信心。

7.完善智库建设,提升建言咨政质效。建立区工商联参政议政智库,凝聚包括民营经济人士在内的民营经济领域各方面的人才,通过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调查研究副中心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

8.加强基层商会建设,提升基层商会规范化水平。深入走访街道、乡镇,共同研究基层商会发展计划,逐步实现镇街商会有效覆盖。加强对基层商会的业务指导,组织民营企业负责人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商会建设先进经验,组织企业前往海淀、朝阳、雄安新区等地参观学习邀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走进副中心,了解副中心,扎根副中心,激发区外民营企业对副中心的兴趣,释放区域吸引力。

9.建立基层商会调解组织,助力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积极发挥商会组织优势,以“商人纠纷商会解”,打造商会调解工作“新名片”,在基层商会试点成立调解组织,加强同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能力。

10.加强与津、冀地区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工商联联盟、“通武廊”友好工商联作用,组织四地企业家相互走访参观,联合开展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交流与合作。加强津、冀其他地区对接,建立友好工商联、友好商会,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11.深入开展“四区联动”活动。开展好与海淀区、西城区、朝阳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组织民营企业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通州区与三区产业协同发展,服务核心区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

12.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贯彻落实工商联新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深化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多样性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把区工商联机关打造成政治坚定、服务高效、团结奋进、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530.64万元,比2024年529.38万元增加0.86万元,增长0.1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30.64万元,比2024年529.38万元增加0.8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503.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4.91%,比2024年499.38万元增加4.26万元,增长0.85%。

(二)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27万元,比2024年30万元减少3万元,降低10%,减少原因为压减商会活动费3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聘用人员工资、商会活动费和原工商业者补助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工商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1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已交机服。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1家行政单位以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6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本年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通州区工商联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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