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4〕14号),推动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发展,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实施细则》(通科发〔2024〕2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通州区吸引创新平台集聚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基础条件的分支机构。
2.新增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应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市级创新平台应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智能建造创新中心等平台。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上一年度新增的市级创新平台最高支持200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最高支持50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线上填报要求
1.在线填写通州区创新平台后补助申报表(见附件);
2.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批复文件、公示通知和证书的彩色复印件(PDF格式)。
(二)纸质材料要求
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带水印的申请表,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一份提交至通州区科委。
四、申报受理时间
(一)线上申报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或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在吸引创新平台集聚模块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线上申报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受理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服务科)
受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33号楼(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内)四层。
(三)申报受理及系统咨询电话
区科委联系人:司雨杰 联系电话:89526621、13439577552(微信同)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1 010-58858689
五、其他事项
通州区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通州区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