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30 11:21    来源: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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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区科技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内设置办公室(党建科)、综合科(法制科、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下属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和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北京市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本区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区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

3、统筹推进本区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牵头组织本区国家实验室培育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7、牵头建立本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措施,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区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扶持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4、指导协调本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本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区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科技外事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编制15人(含临时编制1人),实有人数17人;本年度新入职1人,退休2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5人。本年度退休2人,去世1人。

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本年度有入职1人,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人。

北京市通州区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7165.66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59万元,增长22.8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57.62万元,比上年增加1360.40万元,增长23.47%。

1.财政拨款收入6961.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1.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96.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6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37.41万元,增长22.97%,其中:基本支出1258.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57%;项目支出5902.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961.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28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京津冀创新中心通州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年中追加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补贴项目,科技创新资金等延续项目经费略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6533.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

卫生健康支出87.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

住房保障支出171.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533.4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43.11万元,增长7.28%。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915.6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7.67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科学技术普及”(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12.4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905.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05.44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补贴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9.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5.34万元,增长26.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53.2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9.49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基数变更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5.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8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7.6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87.6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1.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0.7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71.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住房补贴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58.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114.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2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1.4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2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7万元减少2.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72万元 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6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3.0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除机构运行、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活动、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馆站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应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国家级创新平台落地。根据区领导指示要求,区科委会同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京津冀中心”)提出了支持建设京津冀中心通州中心(注册名称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技术创新,简称“通州中心”)的有关工作方案,旨在发挥京津冀中心全球化协同创新体系和成果转移转化优势,支撑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按照通州区政府与京津冀中心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部署,2022年9月28日通州中心完成注册,登记名称为北京通州同新智慧技术创新中心(于2024年2月21日更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安排,区科委与通州中心2023年3月15日签订了2023年度《工作任务协议书》并于2023年3月17日拨付了2023年度500万元运营经费,通州中心于2023年3月正式运行,目前团队7人,其中,京津冀中心已委派4名技术项目经理和1名产业金融项目经理到通州中心开展项目筛选、论证、落地牵引等工作,通州中心着力组建机构、牵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落地、积极搭建并集聚城市副中心专属硬核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要素体系。

一是着力牵引优质创新项目(企业)落地,截至目前,通州中心对接企业40余家,大部分为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已落地企业5家,意向落地企业2家。其中落地企业中包括王伊龙团队在世界上首次解决血脑屏障难题,侯豹可团队在国内首家突破眼部射频消融技术;北航王璞教授团队(下一代超声技术)、斯坦福鲍哲南院士(汗液检测)两家团队已达成落地意向;北航徐立军教授团队(世界上首次解决病理切片精确确诊癌症细胞难题)、北大卢奕鹏教授技术团队(打破欧美垄断研发MEMS便携式超声系统)等正在对接中。此外,艾诺森公司(医药注册服务,目前3亿收入)、千帆科创(医药综合专业服务)已有意向明年落地。

二是组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金,按照通州中心和通政公司约定,基金首期2200万元,其中通政公司出资2000万元、京津冀中心出资200万元,采取为单GP(通政基金)、双LP(通政公司、京津冀中心)运营模式,目前基金已经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是筹建通州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通州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是通州中心下设的第一个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分中心,定位为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领域颠覆性技术承载基地和优质创新资源聚集地,目前已编制《通州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完成专家咨询论证,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拟引入张家港产业园区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股东,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成立平台公司,由通州中心与平台公司业务融合运营。

四是工作协同体系搭建,通州中心已与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北京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市级机构构建项目挖掘合作体系,与北京银行、鼎盛信和等构建企业培育全周期资金体系,与中国健康管理协会、通用医疗、华润医疗等构建专家和产业资源合作体系。

五是服务区内重点企业,通州中心积极服务区属龙头企业,与中际联合、诺思格等进行了合作对接。目前,已与中际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共建联合创新研究中心,开展应急安全装备技术攻关等。

经费使用情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通州中心实际到位区级财政支持500万,实际支出400万;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管理费等98万元等暂未支付,考虑到2024年财政支持拨付进度,预留约100万用于2024年1月、2月、3月基本运营。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通州中心启动期(2023—2025年)总体目标如下:

逐步组建10人左右高级项目经理团队,建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基金,至少共建一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5家以上创新型企业落地,与通州区主要创新型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通州区创新平台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同时,积极引入国家资源,重点锚定国家颠覆性技术专项等,力争推动20项以上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科技成果在通州落地,与北三县等区域实现创新发展联动。

通州中心2023年绩效目标如下:

——机构(平台)建设:优化理事会;完成部门搭建;初步建立高级项目经理团队;推动组建通州专属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金。

——协同工作体系建设:与高校与优势科研机构,就成果转移转化达成合作意向;与通州区各部门、平台公司、乡镇构建协同工作关系;对通州区创新型龙头企业进行赋能服务支撑;与社会专业化机构建立网络化协作关系。

——核心工作任务具体指标:组建4—5人高级项目经理团队,建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基金,与1家以上企业或高校达成合作意向,吸引2家创新型企业迁移或注册到通州,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通州转移转化5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区科委根据区政府专题会工作部署及年度绩效目标要求,与通州中心签订了《工作任务协议书》,明确了通州中心的工作机制、总体考核指标、沟通机制等内容,并及时就通州中心工作规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等进行沟通对接及资源协调,通州中心于2023年11月向区科委递交了工作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报告,区科委于2023年11月13日组织专家实地对通州中心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由专家根据《工作任务协议书》核心工作任务具体指标设定对通州中心逐项进行考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评定,通州中心完成了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专家绩效考核意见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安排,区科委与通州中心2023年3月15日签订了2023年度《工作任务协议书》,并向通州中心拨付了2023年度运营经费500万元。

2.项目过程情况

区科委一是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安排,协调通州中心积极对接区投促中心、中关村通州园管委会、通发展集团、通政公司等区内相关单位争取区内相关资源,并协同通州中心积极对接相关区内外企业,介绍区内优势科技政策。二是充分落实工作任务协议书要求,落实考核与沟通机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专家对通州中心进行跟踪服务及年度绩效考核。

3.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预期产出,并通过了年度专家绩效考核。

4.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一是组建了5人项目经理团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基金已经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正在注册登记。二是引进落地天曦科技在内的5家科技企业,合计注册资金1100万元。三是通州中心依托国家颠覆性专项及京津冀中心优势引进相关科技企业,目前引进企业包括获得国家颠覆性专项支持的王伊龙团队(世界上首次解决血脑屏障难题)及获市级专项支持的侯豹可团队(国内首家突破眼部射频消融技术),着力培育区内医药产业生态。四是通州中心与通州属地中际联合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怀柔国家实验室、中关村产业联盟联合会等达成实质性工作联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从目前牵引对接情况看,“基金投入+研发和场景立项支持+专业平台孵化服务支撑+产业政策牵引”的重大项目牵引模式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团队核心能力和领域聚焦的问题。通州中心启动运行初期,立足核心职能对接优质技术成果项目落地,但由于重大技术成果项目落地需要体系化支撑,涉及技术甄别、行业产业趋势预判、资金及场景支持、产业布局和引导政策、空间和配套政策、区域环评容忍度、专业培育服务匹配等要素条件支撑,通州中心团队由于面向领域众多、社会对接面广泛、对不同区域产业政策竞争性把握度不够等因素,导致精力分散、整体工作不深入、工作成效不显著,出现意向企业最终对落地条件不满意、产业政策导致无法落地、无法与合作方建立市场化长效协同机制等问题。为此,区科委牵头通州中心于与通州区各有关方面研讨,通过对通州的区域定位、产业定位、产业政策、基金规模和盈利性要求、场景资源和京津冀中心资源优势等进行综合比对分析研判,明确通州中心现阶段主要聚焦医疗器械领域的强硬核技术基因项目进行落地牵引。为此,京津冀中心选派4名资深生物医药领域技术项目经理支援通州中心开展有关工作。

(2)资源匹配度不足和构建专业培育能力的挑战。2023年5月至8月,通州中心围绕医疗器械领域全面开展重大技术成果落地对接,在开展工作中发现,医疗器械领域项目虽然跟创新药、重大装备、硬核信息技术等相比较,整体牵引资金量较小(牵引的资金需求普遍在500万左右),但由于通州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金体量较小(总规模2200万,首期到位1100),年度最多支撑3个项目落地,在充分利用通州医药“十条”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该资金体量也无法支撑显著型项目“批量”落地,导致短期无法在通州形成医疗器械领域重大技术成果集聚效应。为突破性解决该问题,区科委牵头通州中心进一步优化工作策略和手段:一是对部分落地项目申请区级科技项目予以引导支持;二是向京津冀中心申请同等支持条件下项目优先落地通州;三是根据医疗器械类重大科技项目亟待专业培育支持的需求,搭建产业技术孵化平台(通州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为项目牵引落地和培育提供资金支持、专业服务(临床、注册等)、研发公共技术平台、行业专家资源等。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度北京通州同新智慧技术创新中心年度工作

          考评专家组意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京津冀创新中心通州中心运营经费

主管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实施单位

北京城市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

项目负责人

魏茂淼

联系电话

1851114332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机构(平台)建设:优化理事会;完成部门搭建;初步建立高级项目经理团队;推动组建通州专属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金。2.协同工作体系建设与高校与优势科研机构,就成果转移转化达成合作意向;与通州区各部门、平台公司、乡镇构建协同工作关系;对通州区创新型龙头企业进行赋能服务支撑;与社会专业化机构建立网络化协作关系。3.核心工作任务具体指标:组建4—5人高级项目经理团队,建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基金,与1家以上企业或高校达成合作意向,吸引2家创新型企业迁移或注册到通州,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通州转移转化5项。

组建5人项目经理团队;推动组建通州转化基金,首期规模2200万,目前正在注册阶段;与通州属地中际联合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吸引5家企业落地通州,合计注册资金1100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专职工作人员

5

7

12.5

12.5

指标2:建设办公空间

600

465.32

12.5

9.69

当年度受疫情影响,装修进度较慢;实际办公空间面积满足使用需求。

质量指标

指标1:落实通州区与京津冀中心共建通州中心合作方案

京津冀中心通州中心落地运营。

已正式运营

25

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组建3人以上高级项目经理团队,筹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基金

组建5人项目经理团队,转化基金正在注册登记

15

1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与国家级科研平台及通州区龙头企业建立普遍联系,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落地牵引工作。

与国家级科研平台及通州区龙头企业开展对接,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落地牵引工作

与通州属地中际联合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怀柔国家实验室、中关村产业联盟联合会等达成实质性工作联动。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良好以上满意度指标

专家组绩效评价为通过年度绩效考评

10

8

总分

100

95.19

附件1:2023-206-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自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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