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30 10:20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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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编办〔2017〕23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中心。内设办公室、事务室、监控室、维修室、广告室。宗旨是为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提供相关服务。本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区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天际线、户外广告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1065.7万元,比上年增加72.02万元,增长7.2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6.12万元,比上年增加67.37万元,增长6.88%。

1.财政拨款收入104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0.52万元,比上年增加76.42万元,增长7.84%,其中:基本支出903.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98%;项目支出147.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065.7万元,比上年增加72.02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2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23万元,下降4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0.2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23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根据培训实际要求确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7.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59万元,增长8.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7.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59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保险基数按规定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93万元,增长33.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63.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93万元,增长33.26%。主要原因:保险基数按规定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80.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8.19万元,增长17.85%。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147.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8万元,减少1.85%。主要原因:按实际进度执行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633.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0.96万元,增加23.6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9.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72万元,增长19.8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9.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72万元,增加19.8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03.2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0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25万元减少2.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活动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方面的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减少2.1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未购入车辆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燃料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中心共有车辆7台,共计155.3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者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在公共设施管理中的项目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事业单位在公共设施管理中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购房补贴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绩效评价表

2023-401016-北京市通州区照明和景观事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