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30 10:15    来源:区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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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2023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与上年无变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后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3名,主任1名。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外事、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归档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以及内部行政文件的印发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部门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考勤系统、机要用车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印章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值班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本系统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织人事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长1名。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及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党支部、机关团支部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资核定工作;负责老干部工资核定和调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企业发展改革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长1名。

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建议,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出资的集体企业改革的措施,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指导所出资企业拟定实施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掌握和汇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本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对所出资企业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研究本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本机关和所属企业的法律事务;负责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法制建设,整体构建本系统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统计评价科(清产核资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长1名。

负责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和动态分析;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执行国家制定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意见、方案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探索建立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管企业执行全面预算制度;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产权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长1名。

负责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综合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长1名。

负责本系统内宣传、贯彻、落实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的来信、来访、来电和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联系协调所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维稳、雪亮工程工作;负责市长、区长信箱、12345分派及部分承办工作;负责系统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创城、创卫、创森相关工作;负责对口扶贫攻坚工作;承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所监管企业需要区国资委配合和协调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办法。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各类培训。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国资委行政编制核定23人,实际18人,较上年持平;行政工勤编制核定5人,实际3人,较上年不变;事业编制107人,实际79人,较上年增加4人,退休4人,新招考8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较去年不变。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321.54万元,比上年减少25069.39万元,下降70.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321.54万元,比上年减少25069.39万元,下降70.84%。

1.财政拨款收入10321.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1.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3%;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321.54万元,比上年减少25069.39万元,下降70.84%,其中:基本支出3660.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46%;项目支出6660.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21.54万元,上年减少25069.39万元,下降70.84%。。主要体现在项目类的收支减少,上年项目支出223.29万元,同比减少1140.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1.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9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30.94万元,下降99%。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9.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30.94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该笔支出为2023年度党建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43.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95.65万元减少52.05万元,下降8.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94.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89.64万元减少94.72万元,下降13.73%。主要为部分离退休养老支出未在此项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5.18147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28.76万元增加16.43万元,增长7.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45.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28.75万元增加16.43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数量少于新增人员。

4、“交通运输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8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8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8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笔支出为2023年新增项目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468.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753.45万元增加2714.94万元,增长99%。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468.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753.45万元增加2714.94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监管类目下项目支出持续增加。2023年初该类项目预算为2753.45万元,后追加至5468.39万元。。

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86.8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86.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类目为国资委指责担当,为内蒙地区扶贫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30.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436.91万元增加6.45万元,增长2.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30.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436.91万元增加6.45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正常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不涉及。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60.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3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55万元减少11.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7万元减少9.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5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3年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为使用较少本年度只发生了车检保险等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5.49万元,比上年减少15%,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建设节能型机关的贯彻实施。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区国资委部门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8.7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报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绩效评价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