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24-09-29 14:50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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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205-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政发〔2019〕4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科、宣传科、发展规划科(审批科)、基建科、学前教育科、小教科、中教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体育美育科、督导科、法治安全科、审计科、财务科、人事科。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142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幼儿园38个,小学39个,初中29个,高中7个,中等职业学校1个,特殊教育学校1个,教师进修学校1个,直属事业单位15个,社区教育学校(院)11个),具体名单如下:

决算单位名单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

(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

(6)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监督管理教材使用情况。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7)管理、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8)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组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9)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及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街道乡镇及区属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10)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工作及教育类社会团体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11)落实市区关于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教育贷款。

(12)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国际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本区汉语国际教育工作。

(14)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行政编制66人,实有人数58人;事业编制11977人,实有人数1138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1812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05.05万元,增长2.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7101.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917.81万元,增长5.60%。

1.财政拨款收入670968.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965.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370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5%;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243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2922.32万元,比上年增加44224.45万元,增长6.71%,其中:基本支出504856.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82%;项目支出198066.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180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07.1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自2023年起按月发放教育系统教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05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53744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87.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8%;卫生健康支出3352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2%;住房保障支出6429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1.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1.39万元。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3.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50.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0.2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宣传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费。

“统战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7.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1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北京市第11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统战部2023年教师节慰问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7449.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5606.39万元,增长13.90%。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790.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9.13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本年区教委本级预算调整增加教育支援合作项目经费;本年区教委本级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503086.3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7598.28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本年区教委二级单位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4609.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85.33万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本年中等职业教育预算调整增加中西餐、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钢琴调律专业实训室改造工程项目经费。

“成人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224.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7.82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本年成人高等教育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特殊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125.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42.66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本年特殊学校教育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7376.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0.08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本年教师进修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6235.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433.09万元,增长50.29%。主要原因:本年其他教育支出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387.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651.33万元,增长12.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9748.0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011.59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上年结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0.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9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退休教职工抚恤金经费。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568.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68.8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上年结转失业、工伤保险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3522.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86.63万元,增长10.87%。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8.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4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集中隔离观察点保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3503.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68.15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上年结转医疗保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4292.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248.66万元,下降4.8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4292.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248.66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减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2.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6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调整增加三大球运动队扶持项目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2220.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42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7.9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7.74万元减少79.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44万元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37.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16.30万元减少78.3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66.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66.57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通州区幼儿园、北京市通州区新城东里幼儿园、北京市通州区北苑小学、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中学、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中学因公务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新车辆,2023年预算调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66.57万元;2023年度更新5辆,车均购置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1.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16.30万元减少144.9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2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2.5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5.3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7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588.68万元,比上年增加2547.7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本年区教委本级转拨二级单位的部分办公经费等记入区教委本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6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9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3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36.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8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28.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0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5台,共计66.57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共有车辆170台,共计2839.39万元(原值);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905.6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765.8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成人初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7.成人高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成人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和普惠力度,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设立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各区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北京通州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资金共下达我区446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0万元,市级资金4336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资金共支出43956.6793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99.667857万元,市级资金42757.011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促进学前教育领域均衡发展,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坚持公益普惠,推动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工作成效,对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我反思,强化支出责任,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进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项目,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该项目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进行自我评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市、区财政局相关规定进行,本着突出绩效、兼顾决策和管理的原则。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结合实际需要,采用绩效自评的考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对、座谈会、数据核对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尽可能确保每个评价结论支撑依据充分。

(3)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指标的权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本次绩效自评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

自评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

自评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

自评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

自评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24〕129号)及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开展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开展评价,明确绩效实施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并结合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工作专员,确保自评工作顺利实施。

(2)实施阶段

工作专员通过查阅市、区相关政策文件以及项目申报基础资料,了解预期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并将反映项目完成结果的相关材料与各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对,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了解效益实现情况。依据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全面了解具体实施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对产生的效益进行分析;通过了解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和服务对象反馈意见等方面内容,对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真实评价项目执行的效益效果。

(3)评价分析

工作专员就前期了解的项目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与主管业务科室及民办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充分沟通。根据项目资料情况及线上、线下沟通情况,形成评价意见。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学段教育教学软件及硬件实力,降低了幼儿园成本开支,进一步促进了学前教育领域发展。绩效自评得分86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区教委依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组织幼儿园申报,根据幼儿园申报情况,确定拟享受补助政策幼儿园及相关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并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将拟补助幼儿园名称、办园地址、办园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财政补助政策名称、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①资金到位与执行

该项目在年初以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形式由区财政局下达至区教委,下达预算资金44739.46万元,实际支付44048.1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0%,执行率98%,资金到位率和执行率均较高。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会计核算及资金手续方面,区教委、相关乡镇和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资金拨付时由区教委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业务部门填写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单,经相关负责人逐级批准、确认后完成资金拨付,相关乡镇和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完成支出。资金支出规范性方面,项目资金用于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各方面,实际支出方向与项目预算批复内容完全相符。

(2)组织实施

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每年9月实际在园儿童数等因素对当年各区年度预算进行结算,同时测算下一年度预算资金需求,区教委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提供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求享受项目经费补助的幼儿园参照国家、北京市相关要求与制度,结合通州区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我委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支出凭证管理,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同时对相关单位不定期进行财务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检与复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性。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惠及15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所租金补助,百余所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截止2023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入园率100%。产出数量指标完成较好。

(2)产出质量

依据项目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评价资料,项目总体完成质量较好。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等工作,但是存在项目成果不够突出成果质量不高、成果资料不完全的问题,产出质量指标仍需进一步提升。

  (3)进度指标

   年初按照实际需求统一上会申请拨付资金,每季度根据在园幼儿人数据实拨付资金,做到足额及时。预算资金批复严格遵循区教委“三重一大”等财务制度执行,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4)成本指标

   区教委会同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项目相关政策标准分配资金,严格审核幼儿园在园儿童数量和租赁房屋建筑平米数,做到分配准确,拨付及时。

4.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学前教育发展补助经费的支持,使得幼儿园所购置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设备,较好的减少了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支出,维持幼儿园办园稳定,同时减轻了在园幼儿家庭的经济压力。

(2)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学前教育管理部门得以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学习交流,提升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提高了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扩大了普惠幼儿园覆盖率,使更多的幼儿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3)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在持续开展的过程中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教育公平性,推动社会进步,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发现年底出现资金支出进度滞后问题,由于区教委利用中央、市级学前补助经费,设立的奖补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园所进行奖励,但由于考核时间较晚,导致大额资金支出较晚。后续将完善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可操作和控制作用,使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要求,继续研究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包括细化、量化可考核的产出指标以及合理的效果指标,为项目绩效管理提供基础支撑。追踪幼儿园学前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督促各园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

(六)有关建议

建议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工作内容及预期绩效目标,以财政管理年度为周期,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细化程度,明确项目成果产出数量、质量标准,细化、量化项目实施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要求,为后续项目的实施及考核工作提供可考依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205-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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