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镇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29 14:36    来源:梨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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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规范党政机构设置梨园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筹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结合梨园镇工作实际,设置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3.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综治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4.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6.北京韩美林艺术馆。主要职责为:负责承办艺术展览,负责艺术品的收藏、保管和研究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赋权行政职权事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3人,实有人数77人;事业编制86人,实有人数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6771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458.53万元,增56.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71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458.53万元,增长56.54%。

财政拨款收入67715.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5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1.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71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458.53万元,增长56.54%,其中:基本支出6278.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项目支出61436.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771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458.53万元,增长56.54%。主要原因:体制收入增加4555.83万元,专项收入增加28394.4万元基金减少8491.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9.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5%;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支出、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统计信息事务、审计业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组织事务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403.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8 %;主要用于梨园派出所、九棵树派出所、综治治安巡逻安保、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教育支出451.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0%;主要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活动、成人教育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8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主要用于韩美林艺术馆一期改造资金、运营经费、群众精神文明宣传支出、创城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0.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5%;主要用于民政、残联、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290.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计划生育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927.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主要用于裸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煤改电”长效管护工作项目、南大沟过渡性污水处理站项目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432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7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土地腾退、路灯景观灯照明、疏整促、小微惠民生项目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16779.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03%;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土地流转、平原造林、“五河十路”生态林补偿等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7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主要用于对口帮扶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613.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1%;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6.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支出。

  其他支出23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主要用于经联社资金、协管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799.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67.26万元,下降16.72%。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4.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3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人大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017.0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97.16万元,下降41.09%。主要原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9.0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减少94.99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统计信息事务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审计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7.40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审计事务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纪检监察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7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事务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27.0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7.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506.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76.72万元,增长1828.2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市区两级经费、三支一扶等专项资金支出。

“宣传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宣传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9.0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9.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0.26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0.2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03.8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9万元,下降0.3%。其中:

“公安”(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43.4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4.60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公安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司法”(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0.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0.41万元,100.00%。主要原因:司法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3、“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1.5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4.44万元,下降8.96%。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51.5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4.44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普通教育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80.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42.92万元,增长79.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680.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42.92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北京韩美林艺术馆一期质量提升改造工程、梨园镇综合文化中心配备设备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450.6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698.68万元,增长96.9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97.1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97.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民政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25.91万元,比2023年年初增加125.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134.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134.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06.6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2.68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4.0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减少330.94万元,下降83.78%。主要原因:残疾人事业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522.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9.58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超转人员补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90.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11.78万元,增长134.02%。其中:

    “公共卫生”(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260.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28.77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等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0.01万元,比2023年年初减少16.99万元,下降36.15%。主要原因:计划生育事务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27.2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33.21万元,增长377.94%。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67.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73.03万元,增长243.83%。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裸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60.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6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327.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9,554.58万元,增长409.6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0,755.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236.00万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接诉即办考核、治理类乡镇补助、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869.3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19.33万元,增长58.06%。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井盖雨水箅子维修工程、防汛服务费、路灯维护工程等资金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411.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59.57万元,增长692.0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环境维护岗劳保资金等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261.6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39.67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梨园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资金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779.9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6,387.94万元,增长4180.6%。其中:

    “农业农村”(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38.7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38.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农业农村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林业和草原”(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2529.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319.03万元,增长5866.2%。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新一轮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专项资金、土地流转资金、“五河十路”生态林补偿资金等支出

水利”(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水利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农村综合改革”(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356.3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174.35万元,增长1744.1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村干部补助、农业税附加专项资金等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54.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54.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农林水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1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0.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70.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11“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613.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613.05万元,增长100%。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543.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543.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069.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06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住房改革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26.4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48.42万元,增长318.49%。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26.4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48.42万元,增长318.49%。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小型消防站工程资金等支出。

13“其他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32.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3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支出增加经联社资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261.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主要用于小稿村拆迁历史遗留问题、通州区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泽家园内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3261.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61.11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261.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61.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列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78.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4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9.33万元减少44.85万元。其中:

1.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3.83万元减少23.8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我镇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4.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50万元减少21.0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4.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50万元减少21.02万元,主要原因: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车改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4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6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有量3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93.60万元,比上年增加49.67万元,增加原因:为规范机关档案数字化,增加相应办公经费;加之办公设备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6.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台,共计156.78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34.2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顶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等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放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5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 (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6)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当面的支出。

5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6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 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以下简称“梨园镇”)辖区内共有住宅小区47个,其中建设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小区为12个、占比26%,超过10年的小区为32个、占比68%。因建设使用时间长,梨园镇内小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陈旧、节能指标不达标等问题,需进行维修改造。但是,部分小区因产权复杂,无法纳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居民热线投诉量逐年增加。在此背景下,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梨园镇政府”)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市级补助资金保障的意见>》(京财预〔2020〕1398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镇内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需求排查情况,申请设立“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计划在海棠湾小区、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怡然世家、幸福时光、群芳三园、群芳三园新区、旗舰凯旋、阿尔法、大方居、大稿村、公庄小区等13个小区,通过开展防水修复翻新、监控改造升级、环境治理、门禁改造升级等工程,完善上述小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降低相关投诉量。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结合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需求情况,梨园镇政府申报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2,530.31万元,经北京市通州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批复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530.30万元。梨园镇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各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公司及监理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并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总金额为2,526.93万元。

2022年,项目单位依据签订的各类合同约定,申请财政资金1,265.1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预付款;截至2022年底,项目累计支付1,251.6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93%,结余13.49万元已退回区财政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1 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

实施内容及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支付金额

1

老旧小区防水改造

226.92

113.46

2

大方居门禁提升工程

387.91

193.96

3

重点类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568.46

284.23

4

大稿新村给水改造工程

232.66

116.33

5

群芳三园环境提升工程

526.88

263.44

6

诉求集中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163.71

81.85

7

公庄小区排水改造工程

137.04

68.52

8

广场噪音监测工程

18.79

9.39

9

梨园镇2022年整治提升方案编制工作

15.00

15.00

10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监理)

59.66

17.90

11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测绘)

14.30

14.30

12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设计)

79.00

39.50

13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管理)

57.80

17.34

14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造价咨询)

9.60

7.68

15

梨园镇2022年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全过程咨询)

29.20

8.76

合计:

2,526.93

1,251.66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的突出问题出发,将主动治理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相结合,优先利用资金突击解决辖区内各小区面临的紧迫性、严重性影响民生的问题。拟实施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共计18项,涉及海棠湾小区、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怡然世家、幸福时光、群芳三园、群芳三园新区、旗舰凯旋、阿尔法、大方居、大稿村、公庄小区等13个小区,总投资约2,530.31万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了产出及效益指标,具体如下:

2  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绩效指标表

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批复后年内开工率

100%

开工后年内实施形象进度

20%

项目施工期间居民投诉率

小于10%(与未开工前相比增加量)

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率

100%

实施完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进度款支付比例

不小于49%

效益指标

有效提高居民出行条件

明显

有效开发小区潜在停车资源

明显

有效降低居民生活环境,避免噪音污染

明显

有效提高小区常态化防疫能力

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满意度100%

社区及物业单位满意度

满意度80%以上

12345投诉率降低

2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资金管理、决策和绩效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提出专业评价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265.15万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及方法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综合采用统计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反映项目决策、管理、绩效等内容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梳理项目问题并分析成因,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形成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分解制定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的重要性与相关性确定权重,参考历史数据及绩效评价等级要求确定评分标准。详见下表3。

3 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决策
10分)

项目立项
3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1.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2.00

绩效目标
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1.50

绩效指标明确性

1.50

资金投入
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2.00

资金分配合理性

2.00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
8分)

资金到位率

2.00

预算执行率

3.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3.00

组织实施
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4.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8.00

产出
40分)

产出数量
10分)

实际完成情况

10.00

产出质量
10分)

质量控制情况

10.00

产出时效
10分)

完成及时性

10.00

产出成本
10分)

成本控制情况

10.00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10分)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0.00

可持续影响
10分)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10.00

满意度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

合计

100.00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

参与评价机构受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组建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了内部培训,邀请绩效管理专家作为全程专家,对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与项目单位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并进行针对性培训。

2)资料信息汇总: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收集相应资料,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和项目绩效进行资料梳理,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对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疑情况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确认。

3)现场勘查:

为切实了解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3日组织专家赴梨园镇项目涉及部分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内容包括工程实施现状、项目管理情况等

4)评价分析:

评价工作组综合采用统计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初步分析,梳理项目存在问题,形成《项目中期报告》。

5)专家评议:

组织召开专家预备会,形成《专家组预评价意见》及《项目资料补充清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调整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与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沟通,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6)出具报告:

结合评价工作组审核结果和专家评价意见,对项目决策、过程和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初稿,在与梨园镇政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通过对梨园镇内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和怡然世家等建设使用时间长的13个小区开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改善相关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较为显著。但项目立项前期准备不充分、绩效目标表填报不规范,预算测算不合规、资金未单独核算,项目存在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不完整,以及项目资料留存不完善、调整变更手续不完整和合同管理规范等问题;同时,项目整体缺少长效管控机制,影响了项目的可持续性;此外,项目当前仅有6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量过少、满意度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不足。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得分78.45分,其中,项目决策7.02分,项目过程16.67分,项目产出30.26分,项目效益24.5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具体评分情况详见下表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决策

10.00

7.02

过程

20.00

16.67

产出

40.00

30.26

效益

30.00

24.50

综合得分

100.00

78.45

绩效评定级别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分析:

本项目通过对梨园镇内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和怡然世家等建设使用时间长的13个小区开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有助于改善相关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项目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项目立项符合《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市级补助资金保障的意见>》中“开展基层治理工作。积极回应市民诉求......环境治理......等”的要求,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符合梨园镇政府“负责制定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社会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的职能定位,具有职能相关性。综上,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必要。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为了降低梨园镇内居民关于小区基础设施陈旧等问题的投诉,有效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项目单位依据《梨园镇关于治理类乡镇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治理类乡镇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要求,确定了“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及预算,在单位内部讨论决议后,经预算评审确定申报金额并上报至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具有完善的“二上二下”程序,预算申报程序较为健全。但是,项目存在立项前期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即项目实施前未组织专家对各工程的实施内容及路径进行充分论证、未编制形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瑞都公园世家小区楼顶防水工程”因缺少施工条件、实际未开展的情况,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评价认为,“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包含明确的产出目标,即“拟实施项目共计18项,涉及海棠湾小区、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怡然世家、幸福时光、群芳三园、群芳三园新区、旗舰凯旋、阿尔法、大方居、大稿村、公庄小区等13个小区”,以及效果目标,即“突击解决辖区内各小区面临的紧迫性、严重性影响民生的问题”等,可以对相关工作的实施形成一定指导。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为指导项目顺利达成总体绩效目标,项目单位对总体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可以对项目实施起到一定的指导性作用,但存在绩效目标表填报不规范和指标设置不完整的问题。一是项目单位未按照制式模板填报绩效目标表,仅设置了一级和三级绩效指标,未明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和“产出时效”等二级指标,目标表填报不规范;二是项目单位未设置产出成本指标,不利于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单位依据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需求摸排情况以及往年同类型工程支出情况,测算“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530.31万元,其中2022年梨园镇政府按照各合同约定申请财政资金1,265.1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预付款。评价认为,项目预算测算方式较为合理,但是预算测算规范性不足。如“梨园镇2022年整治提升方案编制工作”属于各项工程的二类费、应纳入各子任务工程预算资金,不应单独列支。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

梨园镇政府依据已签订的设计、管理、监理及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和预付款支付比例,确定各合同的预付款支付金额、并匹配至项目年度预算资金。评价认为,本项目年度资金投向与批复方向相符、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①资金到位率:

2022年,梨园镇政府共申请“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预算资金1,265.15万元,区财政予以全额批复、到位,项目年度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预算执行率:

2022年,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共批复预算资金1,265.15万元用于支付各项工程的预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共支出1,251.6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93%,结余13.49万元已退回区财政。评价认为,本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梨园镇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项目资金支出风险。例如针对资金支付,项目单位明确了资金申请工作流程、款项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内容。但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资金管理规范性不足。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单位制定了《梨园镇关于“治理类乡镇”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对项目目标、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等进行了明确。同时,梨园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了《2022年梨园镇治理类乡镇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开工及复工审批、项目质量及项目进度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性不足,未明确各方具体职责、整体实施计划安排等内容,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性不足;同时梨园镇政府未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细化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梨园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施工单位,同时聘请了管理和监理公司监管项目执行过程,对项目进行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降低了项目执行风险。但是,项目仍存在资料留存不完善、工程调整变更手续不完整和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等问题。

3.项目产出情况。

鉴于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不完整,项目实际产出与绩效目标难以形成有效对应,本次绩效评价将以项目应然目标作为对照标准,评价项目实际的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项目产出数量分析:

截至评价日,项目单位按计划完成了9个小区的防水改造升级工程,改造面积50208平米;完成了1个小区的外墙环境提升工作,涉及面积25466.20平米;完成了2个小区的道路维修工程,维修面积10600平米;完成了共9栋楼36个单元的给水改造升级工程,以及12栋楼64个单元的污水改造工程。但是,“瑞都公园世家小区楼顶防水工程”因缺少工程实施条件、未进行施工;“大方居门禁提升工程”因部分居民不在家、无法协调开工,仅完成约80%的工作量。

2)项目产出质量分析:

项目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各实施单位,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把控,降低了项目执行风险。同时,通过审核项目监理日志及报告,项目完成质量较好,已经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综上,评价认为项目单位进行了质量控制、项目完成质量较高。

3)项目产出时效分析:

截至评价日,除“瑞都公园世家小区楼顶防水工程”因缺少工程实施条件、实际未进行施工外,“群芳三园环境提升工程”“诉求集中小区环境提升工程”等工程虽已完工、但仍未进行竣工验收,且“大方居门禁提升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5月21日)完成整体工程任务。评价认为,项目整体进度稍显滞后。

4)项目产出成本分析:

在项目年度预算申报阶段,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已签订合同金额及预付款约定比例进行预算测算,资金支出、拨付亦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了一定的成本控制。但是,因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资金未单独核算等问题,项目整体成本的控制情况一般。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

评价认为,项目整体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梨园镇政府通过实施老旧小区防水改造工程,有效保护住宅楼等建筑物和结构不受漏水、漏雨等损害,避免因为渗漏引起的电器短路、地面滑到等事故发生,减少居民生活中的安全隐患;同时,项目单位通过进行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增加绿化景观、合理规划停车点位,促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此外,通过实施门禁改造工程,大方居等小区有效提高安防水平,减少非小区人员随意进入小区的情况,保障了居民生活安全,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但是,项目缺少对各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后的运维保障措施,项目整体长效管控机制缺失,影响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2)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3年6月,梨园镇政府针对“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改造意愿征求、施工质量、噪音控制、交通导行、环境提升效果和工作人员态度等十个方面设置了调查问卷,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该项目满意度水平较高,但是项目调查问卷样本量选取过少。项目各项提升改造工程共涉及13个小区,目标人群超过上万户,但项目当前仅有6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量过少、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不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需求调研方式合理。梨园镇政府通过摸排调查、及时更新反馈建立问题社区的动态监控台账,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宣讲及居民议事厅等工作逐步把握居民对于小区基础设施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各小区治理工作的重点,为镇内各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夯实基础。

二是项目资金渠道多元化。鉴于梨园镇内各小区建设使用时间长、基础设施陈旧,市区级财政资金和镇级资金无法负担所有小区的提升改造工程。鉴于此,梨园镇政府积极探索社区治理多元化投资方式,计划通过运营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入场,激发社区“养老经济”、“银发经济”活力,实现社区治理资金自平衡。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立项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个别工程未实施

作为较为复杂的工程类项目,在项目实施前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应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实施条件、技术路线等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制形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但本项目未履行此项程序,梨园镇政府未对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内容及路径进行充分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瑞都公园世家小区楼顶防水工程”因缺少施工条件、实际未开展的情况,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2)绩效目标表填报不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一是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未设置二级指标,目标表填报不规范。完整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在“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一级指标下应分别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二级指标,但项目单位未按照制式的绩效目标表填报绩效指标,未设置二级指标,绩效目标表填报规范性不足;二是绩效指标填报不够完整。通过梳理项目绩效目标表,评价发现项目单位未设置项目产出成本指标,未明确防水翻新、门禁提升改造等各类工程的支出标准,不利于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3)预算测算不合规,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项目预算测算不合规。如“梨园镇2022年整治提升方案编制工作”属于各项工程的二类费、应纳入各子任务工程预算资金,不应单独列支;二是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不符合资金使用要求。《梨园镇关于治理类乡镇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按区发改委要求,建立专项资金审批、监管制度,针对市级补助资金实行统一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但通过预算单位提供的财务账显示,本项目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一同进行账务处理,未采用设置“辅助明细项目”的形式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4)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性不足。项目当前提供的实施方案中未明确梨园镇政府、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具体职责,同时缺少项目公开招投标、工程设计规划、施工、阶段性验收、整体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整体实施计划安排,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性不足。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细化。当前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实为第三方公司制定的管理文件,梨园镇政府未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细化的业务管理制度,未明确项目单位如何对第三方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管,第三方公司应按照何种方式和周期上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或监管情况资料,以及后期梨园镇政府如何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核验收等内容,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三是项目管理过程资料留存不够完善。梨园镇政府聘请了第三方管理单位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但留存资料中缺少该管理单位提交至项目单位的管理报告等资料,其管理成效未充分体现。

四是项目调整变更手续不齐备。本项目的“瑞都公园世家小区楼顶防水工程”子任务,因缺少工程实施条件、未进行施工,但项目未进行相应的调整变更手续。

五是项目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一方面部分合同存在倒签情况,如“公庄小区排水改造工程”子任务,合同中约定该项工程于2022年11月20日开工,但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2月2日,存在项目已开工、但未签订合同的情况;另一方面项目合同条款签订不合理。如项目签订的部分施工合同中约定不投保保险,若工程出现施工问题,易增加项目单位资金负担。

5)工程实施进度滞后,项目可持续性和满意度调查结果有效性有待提升

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截至评价日,本项目中的“群芳三园环境提升工程”“诉求集中小区环境提升工程”等工程虽已完工、但仍未进行竣工验收;项目计划开展的“大方居门禁提升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但目前该项工程仍未完成施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稍显滞后。二是项目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机制不明确。梨园镇政府未制定各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后的运维保障措施,项目整体长效管控机制缺失,影响项目可持续性;三是项目各提升改造工程共涉及13个小区,目标人群超过上万户,但项目当前仅有6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量过少、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不足。

(六)有关建议

1.强项目前期调研,提升项目统筹性

一是建议项目单位强化项目顶层设计,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掌握梨园镇内各小区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亟需提升改造的点位以及工程施工条件,并据此编制具体、详实的维修改造规划,进一步确定镇内各小区维修改造范围和计划工程量。二是建议项目单位依据镇内各小区整体维修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工作侧重点,明确维修改造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项目技术路线等,并据此制定包括技术路线、时间安排、人员分工、预算资金、风险识别和管控措施等内容的完整实施方案,增强项目的前瞻性、统筹性,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保证项目按照规定范围和进度要求顺利实施。

2.提升绩效管理意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财政支出绩效意识,按照规范的绩效目标表格式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及项目实施内容,提高产出指标设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充分挖掘效益指标,提高指标细化量化程度,并将绩效目标应用于指导项目实施。同时,应将财政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提高绩效跟踪工作的有效性,将绩效资料归集工作常态化,加强项目资料的整理与收集,特别是反映项目产出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资料。

3.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预算编制的事前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夯实预算编制基础,根据各子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内容,按照具体的项目内容细化预算支出明细,依据合理的维修、改造标准进行测算,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依据《梨园镇关于治理类乡镇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政府会计准则等要求规范财务账务处理流程,通过增设“辅助明细项目”等方式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4.加强项目运维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效果可持续

一是建议梨园镇政府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管理职责、监管措施和资料留存要求等内容,指导项目顺利完成预期目标;二是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范围及支出资金等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完成项目调整变更手续,为后续竣工验收夯实基础;三是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审查合同要素的完整性,避免出现合同倒签的情况,且如有合同涉及调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降低产生经济纠纷的风险;四是建议梨园镇政府针对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后的运维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运维保障措施,设置项目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各基础设施能够长期正常运行,保障小区内居民正常使用。

5.科学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强化满意度调查分析

建议项目单位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和信息采集样本量,保证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同时建议项目单位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委托其通过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小区居民满意度及意见建议等,并对收集的服务对象满意度信息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果、改进自身工作提供依据,真正让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评价工作依据

评价工作组以项目单位提供的评价材料为基础,通过入户调研、现场沟通等方式核实评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邀请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专业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专家组评价意见,完成梨园镇政府“2022年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报告适用范围

本评价报告所作的评价结论仅为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提供参考依据,不做其它用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2梨园镇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区发改委

实施单位

梨园镇

项目负责人

郝运

联系电话

1861043668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65.15

1265.15

1251.66

10

98.93%

9.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65.15

1265.15

1251.66

98.93%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的突出问题出发,将主动治理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相结合,优先利用资金突击解决辖区内各小区面临的紧迫性、严重性影响民生的问题。拟实施2022年梨园镇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共18项,项目主要集中在海棠湾小区、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怡然世家、幸福时光、群芳三园、群芳三园新区、旗舰凯旋、阿尔法、大方居、大稿村、公庄小区、梨园小广场等13个点位,总投资2530.31万元。

2022年梨园镇治理类乡镇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共18项,项目主要集中在海棠湾小区、加州小镇、瑞都公园世家、怡然世家、幸福时光、群芳三园、群芳三园新区、旗舰凯旋、阿尔法、大方居、大稿村、公庄小区、梨园小广场等13个点位已全部完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旧小区防水改造工程

2

2

4

4

诉求集中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6

5

4

3

群芳三园环境提升工程

2

2

4

4

重点类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3

3

4

4

大方居门禁提升工程

1

1

4

4

大稿新村给水改造工程

1

1

4

4

公庄小区排水改造工程

1

1

3

3

广场噪音监测工程

1

1

3

3

质量指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率

≥90%

100%

5

5

施工质量验收达标率

≥90%

100%

5

5

时效指标

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时间

20227月前

20227

2

2

招标时间

202211月前

202211月

2

2

验收时间

20236

20238

2

1.5

因疫情原因,完成时间稍有延长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2530万元

2526万元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设计功能实现率

≥90%

95%

10

9.5

社会效益

指标

履职基础、公共服务能力

得到提升

完成

10

9.5

生态效益

指标

公共设施利用率

≥95%

10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使用年限

2

完成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完成

10

9

总分

100

96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