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纪委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09-29 10:54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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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简称区纪委)。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区纪委区监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政治机关。区纪委区监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等部室,下设北京市通州区纪检监察技术支持保障中心1个事业单位。区委巡察办合并核算。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本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和区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纪委部门行政编制160人,实际155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80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81万元,增长1.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81万元,增长1.98%。

     1.财政拨款收入8031.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1.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81万元,增长1.98%,其中:基本支出5870.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09%;项目支出2160.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0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81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一)基本支出5870.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比2022年6001.49万元减少130.54万元,2.18%。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二)项目经费支出2160.57万元,比2022年1874.22万元增加286.35万元,增幅15.28%。主要增项是增加通州区纪委区监委临时留置场所改造项目预算99.47万元,增加电子公文系统软件及设备采购项目预算216.84万元,审查调查工作项目预算支出增加314.01万元。主要减项为纪检监察信息化运行服务项目预算比2022年减少177.7万元;办案区智能化改造项目减少159.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4.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87%;

 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9%;

 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8%;

 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住房保障支出783.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54.1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25万元,下降0.58%。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254.1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25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3.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34万元,增加2.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73.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24万元,增加0.5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略有增加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0.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83.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34万元,增长2.6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83.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3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人员公积金年中调整略有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70.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0.1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24万元增加49.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0.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24万元增加50.8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5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两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23年度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2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5.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24万元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压减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9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4.34万元,比上年减少54.76万元,减少原因: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2台,共计49.18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车辆13台,共计273.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512.4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5.5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区纪委宣传教育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区纪委职责之一是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区纪委宣传教育工作是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反腐败廉政教育,加强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工作。2.宣传工作。3.廉政文化工作。4.临时性工作任务。区纪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共计投入101.28万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力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2.项目绩效目标。

 加强党员干部反腐败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7号)等文件规定,区纪委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聚焦区纪委宣传教育工作项目资金,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评价本着问题导向、系统评价、科学客观、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资料评价与当面沟通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核对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来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每个评价结论支撑依据充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认真研究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评价工作组组织了管理、财务、业务等多部门参加评价工作,组织研究了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以及项目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区纪委通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来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党员干部反腐败廉政教育,加强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预算编制较为科学,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84.4%,项目评价得分94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设立依据《通州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反腐廉政教育,加强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构建立体化格局,持续深入营造良好廉洁氛围,与区纪委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职责相符,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在以往年度项目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申报文本,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年初批复预算120万元,年度内据实向区财政局申请并到位12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01.28万元,资金执行率84.4%。财务管理方面,区纪委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严格项目相关支出审批流程。业务方面,区纪委宣传部按照工作计划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征订了廉政教育资料;在微信公众号、报刊专栏专版刊登新闻宣传稿件,制作宣传片,完成了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3.项目产出情况。

 在副中心报等媒体发稿490篇,开通专版2版,拍摄专题片3部,开展警示教育,按期完成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

 4.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征订廉政教育资料,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廉政教育。通过在“清风通州”微信公众号、《城市副中心报》专栏专版刊登新闻宣传稿件,制作宣传片,进一步加强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与实际执行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六)有关建议

 建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夯实预算基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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