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是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休养员综合保障办公室、儿童福利和保护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和计划财务和审计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所承担工作任务是负责区内社会弃婴收养及救治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182.9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33万元,下降8.18%;2023年度支出总计1182.9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33万元,下降8.1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7.94万元,比上年减少171.02万元,下降13.37%。
1.财政拨款收入974.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4.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33.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0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8.32万元,比上年减少121.30万元,下降9.79%,其中:基本支出608.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43%;项目支出509.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43.58万元,下降12.55%。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额度基本持平。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43.58万元,下降12.55%。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额度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83%;
卫生健康支出39.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8%;
住房保障支出60.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82.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1.81万元,增长8.8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2.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5万元,增长6.92%。与年初预算批复数基本持平。
“社会福利”(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819.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7.76万元,增长9.01%。与年初预算批复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0万元,增长5.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0万元,增长5.68%。与年初预算批复数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4.3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0.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4.36%。与年初预算批复数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08.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16万元减少3.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3.3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降低用车次数,节省用车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3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3台,共计64.9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810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810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810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29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孤儿弃婴生活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
||||||||||
项目负责人 |
孙立红 |
联系电话 |
6151920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53 |
49.33 |
49.3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7.53 |
49.33 |
49.33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所需各项物资。给予孤残儿童温馨、舒适、健康的生活保障。保障孤残儿童的衣、食、住、行全面发展。 |
年度内完成院内孤残儿童各项生活需求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院内儿童生活所需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质量指标 |
保障院内儿童生活质量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时效指标 |
儿童生活所需物资及时准确配备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政府职能,保障儿童生活 |
≥17人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儿童日常生活质量 |
≥17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总分 |
100 |
94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孤儿弃婴医疗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
||||||||||
项目负责人 |
孙立红 |
联系电话 |
6151920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院内孤残儿童体检、门诊、住院、药品等医疗保障工作。 |
院内儿童年度内各项医疗保障全面落实。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院内儿童医疗保障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质量指标 |
及时准确的为院内儿童提供医疗服务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及早发现院内儿童身体异常精准医疗 |
≥17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政府职能,推动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解决孤残儿童医疗保障问题 |
≥17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解决院内孤残儿童医疗救治费用需求,保障院内儿童健康成长 |
≥17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6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服务对象综合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
||||||||||
项目负责人 |
孙立红 |
联系电话 |
6151920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36.41 |
10 |
91%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孤儿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无着、特困供养等服务对象生活所有专用设备维保、床、衣柜、小家电、教育、康复、心理辅导、活动、安置评估、特殊饮食、社会实践、实习人员经费、档案电子化等各项经费保障。 |
年度内,在院各类休养员得到全面照顾,经费全面落实。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院内服务对象及实习生经费全面保障 |
≥31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兜底保障服务对象所需 |
≥31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时效指标 |
及时准确为服务对象提供保障 |
≥31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政府职能解决服务对象所需 |
≥31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解决院内需求,促进通州区福利工作顺利开展 |
≥31人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社会各界及服务对象及实习生 |
≥85%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6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
||||||||||
项目负责人 |
李鹏 |
联系电话 |
6151920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 |
260 |
249.39 |
10 |
96%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60 |
260 |
249.39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内各项资金支出。 |
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内各项资金支出得到充分落实。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年度内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 |
≤21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为保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
≥31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时效指标 |
按时保障派遣人员经费列支 |
≤21人 |
指标完成 |
20 |
18 |
|
|||||||
经济效益指标 |
发挥政府职能,促进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 |
≤21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解决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需求,保障服务对象健康成长 |
≥31人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全体人员满意度 |
≥85% |
指标完成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4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福利院走读就学儿童独立生活区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
||||||||||
项目负责人 |
缪怡 |
联系电话 |
6151920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28.46 |
10 |
95%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 |
30 |
28.46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落实3名上学儿童防疫需求 |
≥3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全员人员疫情防控安全 |
≥63人 |
指标完成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根据需求及时落实设施保障 |
≥3人 |
指标完成 |
10 |
8 |
|
|||||||
成本指标 |
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完善基础设施保障 |
≥3人 |
指标完成 |
10 |
8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政府只能做应,解决防疫需求 |
≥3人 |
指标完成 |
10 |
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儿童福利工作顺利开展 |
≥63人 |
指标完成 |
10 |
8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全体人员满意度 |
≥63人 |
指标完成 |
10 |
9 |
|
||||||
总分 |
100 |
90 |
|
附件:2023-301002-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