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附件1:205134-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总务处、教学处、德育处、财务室。
(1)办公室职责
学校办公室是在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a. 负责学校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行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收集整理各类会议纪要。
b. 协助学校行政领导对学校各类文件、合同等归档汇总。
c. 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协调需校内若干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d. 负责接收、登记管理上级机关发放的各类文件、材料,按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意见组织传阅和转发,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2)总务处职责
a. 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后勤服务工作负全责。
b. 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c. 保证学校教学用品、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d. 负责编制学校基建、水电暖使用计划、房屋修缮等计划和日常的维修改造等工作。
(3)教学处职责
a. 在学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具体组织、服务、调度、监控学校的教学活动。
b. 按照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整意见。
c. 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编排课程表,拟定编制学校各种教务表册;做好教师的学习、工作的考核工作。
d. 组织安排各时期、各学科的测试工作,并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综合统计各班的生源情况,处理差生的补课工作;解决学生的休学、转学及学籍等问题;组织学校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师教学竞赛等工作。
(4)德育处职责
a.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努力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b.按照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育人目标,结合时代特点,针对学生思想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完成学校德育任务。负责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并检查和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
c.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抓好班主任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的学习和进修。引导教师发扬团结、协作、互尊、互学的精神,培养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教师群体。
d.负责指导检查班主任的工作,和班主任研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与方法,组织班主任工作学习和经验交流。向校长报告班主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班主任工作的建议。
(5)财务室职责
a.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
b.制定财务各项规章制度。
c.负责学校预算、决算、绩效考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d.负责学校收入、支出管理工作。
e.负责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f.负责学校内控财务的相关工作。
g.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要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始建于2021年4月,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陈列馆路466号,经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凝聚全体师生的智慧,群策群力地办好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及市区教委“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精神,立足于“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助推双减工作有效落实。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47人。聘用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91.52万元,比上年减少515.11万元,下降21.4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49.08万元,比上年减少473.01万元,下降20.37%。
1.财政拨款收入1846.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6.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2.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60.62万元,比上年减少502.77万元,下降21.27%,其中:基本支出1510.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19%;项目支出349.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8.85万元,比上年减少517.78万元, 下降21.51%。主要原因:2023年由区教委拨付我单位的部分经费计入区教委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1446.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卫生健康支出61.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20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2023年度决算1446.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16.61万元,增长28.00%。其中:
“普通教育”2023年度决算1446.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16.61万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追加该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3年度决算147.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7.9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46.6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6.6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项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3年度决算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项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3、“卫生健康”2023年度决算61.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1.4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61.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1.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项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4、“住房保障”2023年度决算20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1.9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住房改革”2023年度决算20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1.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该该项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10.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 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2023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 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及单位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成人初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7.成人高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成人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2:205134-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