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29 07:49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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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附件1:205113-北京市通州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主要职责为面向中小学,为中小学生服务。全区中小学生卫生保健的宣传、防治、体调、体检、校医培训。下设办公室,总务科,医务体检科,学校卫生科。

2.主要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单位行政、文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安排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本所的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本所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对内协调各有关组织机构,开展好各种活动;对外负责市区有关行政组织的协调工作。

总务科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总务后勤、物业管理,及本所业务的各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所的财务工作,并按照各种规范要求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本所的预决算、账务管理、经费报销、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本所的财物管理。负责本所各种设备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购置、分配及管理。负责各种设备设施、仪器、医疗用具的检查、养护维修、检测等工作。负责规范各种物品的报销程序,购置各种物品要按规定程序报销。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委的工作,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其它有关保障工作,如公务用车、用电、环境治理等工作。

医务体检科职责:负责医务、防治、体检的安排、组织、管理、实施、总结、评估等工作。安排组织和实施学生和教师的体检工作,制定体检计划,规范工作流程,提出科学可信的诊疗结论及数据。负责各医务科室工作的质量标准的制定、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评估。对医务体检的各种统计资料、报表等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学生的体质调研及师生体检的科研工作。加强“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安排组织实施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做好中小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有针对性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提高防治水平。负责中小学师生体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体检工作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各种分析、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卫生科做好全区中小学卫生保健的科研工作。负责各业务科室设备、设施、各种医疗器械的使用、检查、督导、收藏等管理工作。适时提出更新建议。全面负责质控工作,保证高质量应对检查,负责医务迎检工作。负责医用污染物的管理工作,杜绝污染环境。协调各科室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完成所内的中心工作。

学校卫生科职责: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区中小学食品、卫生、防病等工作。配合区教委体美科对全区中小幼学生食品、用餐卫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卫生安全。负责全区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各类传染病的管理,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防控培训指导等。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的管理,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龙头推动学校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负责全区校医管理,提高校医队伍的整体水平。做好校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各类培训等。 负责组织对校医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学校,了解各校开展学校卫生的状况,并配合体美科开展体育课卫生评价等工作。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完成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归档。负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教育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工作,并完成所长布置的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通州区截至2023年12月,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数5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002.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1.53万元,下降7.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50.1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70万元,下降44.35%。

1.财政拨款收入1746.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6.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 事业收入3.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1%;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93.06万元,比上年增加812.72万元,增长41.04%,其中:基本支出1677.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05%;项目支出1115.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94%。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46.03万元,比上年减少235.11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2023年由区教委拨付我单位的部分经费计入区教委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2337.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2%。

卫生健康支出73.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3%。

住房保障支出235.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2337.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868.08万元,增长59.07%。其中:

“普通教育”2023年度决算1009.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普通教育”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其他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1328.0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41.43万元,减少9.62%。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42.80万元,比202年年初预算增加142.8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41.1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1.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3年度决算1.6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73.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3.4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73.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3.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235.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5.5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235.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5.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77.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469.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3万元,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7.63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增加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2台,共计38.04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成人初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7.成人高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成人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2:205113-北京市通州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