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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校长室、书记室、德育处、财务室、教学处、办公室6个部门。
2.主要职责
校长室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议。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完成小学教育任务。
(2)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书记室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2)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带领支委一班人抓好党建工作。
德育处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少先队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德育工作。
(2)积极开发利用各类资源,组织管理德育工作
财务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会计工作。
(2)监督检查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建设、修缮的资金支出和管理工作。
(3)接受校长及上级领导的检查,定期向校长汇报财务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审计。
教学处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学经验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
制定、修定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单位整体主要职责
科学的管理运行模式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实践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校的和谐与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进步与健康”的办学宗旨,秉承“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校和谐+发展,教师特点+创新,学生全面+特长”的办学思路,确立了“不让每一个学生掉队”的理念,不断深化“育美于心,显美于形”的审美教育办学特色。形成了“尽职、服务、奉献、创新”的作风,“博学、严谨、敬业、爱生”的教风,“勤耕、敏学、多思、善问”的学风。学校正以全新的理念,拼搏的干劲,创新的精神努力打造基础教育的一个文化品牌,朝着“打造精品教育、开启辉煌人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不断前进!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中心小学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68人,实有人数34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266.99万元,比上年减少2122.32万元,下降13.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217.9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2.76万元,下降11.90%。
1.财政拨款收入14049.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9.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14.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54.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82.9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21万元,下降9.05%,其中:基本支出12100.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75%;项目支出2882.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40.78万元,比上年减少2188.08万元,下降14.65%。主要原因:2023年由区教委拨付我单位的部分经费计入区教委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教育支出1175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05%;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开展相关支出、校园修缮、教学设备采购、学生活动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5%;主要用于我校教职工缴纳保险、离退休教师补贴及丧抚费等;卫生健康支出521.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5%;主要用于我校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499.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1%;主要用于我校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5.7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7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5.7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组织事务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11750.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072.68万元,增长35.41%。其中:
“普通教育”2023年度决算11750.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072.68万元,增长35.41%。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教师和学生人数较多,相应公用经费增加,新增较多班级相对应固定资产需求增加,支出金额较年初预算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902.4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02.40万元,增长100.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862.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86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3年度决算39.5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9.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521.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21.4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521.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21.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1499.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0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1499.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年初由教委统筹申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027.1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369.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5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7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42.2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5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我校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我校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中心小学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成人初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7.成人高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成人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2:205064-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中心小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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