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京通办【2019】3号文件、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编办[2023]6号与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编[2024]4号文件,设立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共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村镇科、改革与经管科、种养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种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下属11家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植物保护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业(种植)技术推广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农产品供应保障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3、负责指导本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本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组织构建本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本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
7、指导本区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通州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本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农村金融工作。
11、推动本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12、负责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北京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投资促进工作,梳理、挖掘、培育前沿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准组织和培育以种业园区发展为核心的种业产业;负责相关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国际种业园区建设;负责协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和园区国有资产,承担北京市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和管理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本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44人,实有人数115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1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909.25万元,比上年17567.6万元增加6341.65万元,增长36.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762.97万元,比上年17567.6万元增加6195.37万元,增长35.27%。
1.财政拨款收入23762.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03.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909.25万元,比上年17567.6万元增加6341.65万元,增长36.1%,其中:基本支出4546.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01%;项目支出1936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62.97万元,比上年17567.6万元增加6195.37万元,增长35.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农业执法人员编制纳入局机关,与去年年底同比在职人员增加88人,致使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预算批复数、区级市级项目追加资金等同比2022年度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年中追加的中央资金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2476万元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资金330万元、区级追加资金通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级专项资金440.58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0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教育支出3.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3%;
卫生健康支出30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
节能环保支出7371.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02%;
农林水支出1412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46%;
住房保障支出58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年中新增项目-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区级资金)。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01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调整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0.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743.61万元减少143.4万元,下降19.2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5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43.61万元增加6.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职工保险基数浮动增加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据实支出。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9.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00万元减少150.29万元,下降75.15%。主要原因:年中去世2人,据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31万元减少30.38万元,下降9.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0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31万元减少30.38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单位人员情况,支付职工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37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000万元增加6371.97万元,增长617.2%。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37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000万元增加6371.97万元,增长617.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12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6377.07万元减少22247.57万元,下降61.1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1412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6377.07万元减少22247.57万元,下降61.16%。主要原因:部分资金由财政直达乡镇,纳入乡镇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84.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66.94万元增加17.95万元,增长3.1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84.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66.94万元增加17.95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5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759.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759.35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59.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759.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调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46.4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4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27万元减少7.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不涉及此项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32万元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95万元减少3.5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95万元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车况据实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6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27.94万元,比上年223.57万元增加304.37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农业执法人员编制纳入局机关,与去年年底同比在职人员增加88人,致使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新增3名局内事业人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6.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7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资产账上共有车辆2台,共计30.76万元,有5辆公车为原下属单位动监所(人员编制已转入我局)编制,车辆暂未转入我局资产;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283.7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 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 (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 (毒) 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人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以中央“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依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62号)和《北京市设施农业用地导则(试行)》(京政农函〔2021〕7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建立农业、林业设施长效监管机制,细化监督措施,明确监管对象,按照“发现-处置-整改”全流程闭环监管要求,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发生反弹,坚决整治将农业林业园区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农地非农利用问题。
农田和耕地的保护离不开设施农业长效监管的支撑,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高农业、林业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开展设施农业长效监管。设施农业长效监管为经常性专项业务,我局2023年继续申请实施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设施农业长效监管为延续性项目,主要是对10个乡镇2062个经营主体项目进行覆盖巡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农业是否有非农利用情况;设施农业增减变动和转租转售情况;设施农业非正常闲置情况;设施农业台账建立和责任书签订,“一棚一码”悬挂及关联情况;设施农业警示牌、标识牌的管护进行检查,并抽查相关标识信息;设施农业是否按照农业用途规范使用;设施农业园区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为可视化围墙、是否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配套设施是否按照备案情况使用、是否硬化道路超标、是否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环境卫生问题。
2023年,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分别签订了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和内容;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逐村逐棚建立设施农业管理台账,一棚一码上账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所有设施农业大棚均完成了二维码关联;区级成立专门的农业设施监管巡查队伍,对各乡镇进行全覆盖巡查监管,完成了全区10个乡镇2185个园区及20776栋大棚巡查、检查工作。
3.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3年项目预算150万元,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2023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49.6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7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目标明确、上下一体、部门联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发生反弹。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2000个经营主体项目开展覆盖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指导乡镇开展设施农业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备案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绩效指标如表1所示。
表1:2023年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查设施农业项目数 |
2000个 |
质量指标 |
设施农业项目巡查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设施农业项目巡查时间 |
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控制 |
≤150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范备案管理、建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 |
有效提高 |
指导乡镇开展设施农业日常管理工作 |
有效提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部门领导对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75% |
监管对象对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明确近期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7号)(以下简称“通财绩效37号文”)文件精神,聚焦我局2023年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资金,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重点自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部门科学决策和项目规范管理提供参考,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评价本着问题导向、系统评价、科学客观、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案卷研究、座谈访谈等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通财绩效37号文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细化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评分表。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40分,项目效益30分。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较差。
(3)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①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②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③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④区财政局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局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中坚持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确定工作方向、重点,及时发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通州区所有设施农业大棚均建立了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实行一棚一码上账管理,对农业台账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设施农业管理规范性有效提高;通过对通州区设施农业的全覆盖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将查处问题反馈至各乡镇有关责任人并要求整改,有效加强了对通州区耕地的保护,遏制了“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经评价,2023年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7.00分,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见表2。
表2: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0 |
10.00 |
100.00% |
过程 |
20 |
19.00 |
95.00% |
产出 |
40 |
40.00 |
100.00% |
效益 |
30 |
28.00 |
93.33% |
合计 |
100 |
97.00 |
97.0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农田和耕地的保护离不开设施农业长效监管的支撑,项目的实施能够坚决遏制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提高农业、林业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及指标,资金到位及时、足额,资金落实情况较好。该指标分值10分,得分为10分,得分率100%。评分详见表3。
表3:决策指标设定及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2.00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1.00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2.00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2.00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 |
1.00 |
||
合计 |
10 |
10.00 |
(1)项目立项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依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162号)和《北京市设施农业用地导则(试行)》(京政农函〔2021〕73号)的相关要求申请立项,与我局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无交叉重叠,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安排,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申报资料,经局财务室审核,局领导集中决策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项目立项经过必要的论证程序,立项程序规范完整。
(2)绩效目标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
结合项目总目标,基于部门履职及以前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设定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目标明确、上下一体、部门联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发生反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
围绕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我局细化设置了年度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
(3)资金投入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
我局根据2023年度拟开展的设施农业长效监管工作量为基础,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并参考以前年度费用支出情况、历史合同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支出明细。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测算依据充分,预算与项目内容、资金量及工作任务较匹配。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基本合理,资金分配结果能够满足项目年度实际支出。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预算执行率99.78%,资金使用具备完整的支出和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及保障条件较好。但还存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00分,得分率95.00%。评分见表4。
表4:过程指标设定及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2 |
2.00 |
预算执行率 |
4 |
4.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00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5.0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4.00 |
||
合计 |
20 |
19.00 |
(1)资金管理
①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
区财政局下达2023年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落实情况良好。2023年项目实际支出149.6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78%。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我局根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控,项目资金单独核算。项目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会计核算规范。项目经费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未出现年底集中支付的情况。
(2)组织实施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为项目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基础。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执行方面,区级成立了协调推进工作专班,明确区级部门和乡镇、村集体和生产经营主体的工作职责,并且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退出机制,对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各级有关部门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乡镇月度检查,村级日常管理开展监管工作。
项目采购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管理要求进行首先,经局务会论证审核通过后,确定招投标代理公司,由其发布招标公告、遴选确定中标单位为北京君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的遴选程序明确,遴选过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方面,服务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通州区召开4次“大棚房”专班工作部署会,在提高农业、林业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方面成效显著。管理资料较完善、较规范。但项目实施过程我局对第三方的过程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区农业农村局每月单独或者旁站监督第三方的现场检查,抽取一定数量的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复核或现场检查”,我局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但未能形成过程监督管理资料,“留痕”意识不足。
总体上,项目在任务执行、委托单位遴选方式和程序、过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要求执行,执行较有效。但项目过程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2023年度主要产出基本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产出质量较好,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成本节约措施。该指标分值40分,得分40分,得分率100%。评分见表5。
表5:产出指标设定及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巡查设施农业项目数 |
15 |
15.00 |
产出质量 |
设施农业项目巡查覆盖率 |
15 |
15.00 |
|
产出时效 |
完成设施农业项目巡查时间 |
5 |
5.00 |
|
产出成本 |
总成本控制 |
5 |
5.00 |
|
合计 |
40 |
40.00 |
(1)产出数量
2023年,区级成立专门的农业设施监管巡查队伍,对各乡镇进行全覆盖巡查监管,完成了全区10个乡镇2185个园区及20776栋大棚巡查、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2)产出质量
全区共有设施农业大棚为20776栋,截至2023年12月15日已完成了全区10个乡镇2185个园区及20776栋大棚巡查、检查工作,设施农业项目巡查覆盖率为100%。
(3)产出时效
2023年完成项目巡查、检查时间在12月底之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相应工作,项目产出时效较好。
(4)产出成本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底,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实际支出149.67万元,项目整体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成本控制情况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但项目实施效益方面的佐证资料不够充分,也未及时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8.00分,得分率93.33%。评分见表6。
表6:效益指标设定及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效益 |
项目效益 |
规范备案管理、建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台账 |
10 |
9.50 |
指导乡镇开展设施农业日常管理工作 |
10 |
9.5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部门领导对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5 |
4.50 |
|
监管对象对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5 |
4.50 |
||
合计 |
30 |
28.00 |
(1)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通州区所有设施农业大棚均建立了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实行一棚一码上账管理,对农业台账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设施农业管理规范性有效提高;通过对全区全覆盖的日常监管巡查,已将查处问题反馈给各乡镇进行整改,基本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但反映项目实施的效果佐证材料存在不足。
(2)满意度
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及时针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被监管对象对监管活动的方式方法等情况掌握不够到位,不利于项目后续进行完善改进。
5.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
项目实施中对第三方的过程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按照合同“区农业农村局每月单独或者旁站监督第三方的现场检查,抽取一定数量的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复核或现场检查”的约定,我局采取了旁站监督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但在对第三方的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形成过程监督管理资料,过程管理“留痕”意识不足,项目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2)效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不足
设施农业长效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局未及时针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被监管对象对第三方的监管方式、方法的满意程度掌握不够到位,不利于下一步优化项目管理。
6.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强化主体责任
强化项目主体监管责任,有序推进项目执行进度。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项目成果开展过程式管理的力度,加强全流程的成果质量监管,以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
(2)加强绩效管理意识,丰富效益支撑材料
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的满意度回访调查工作机制。注重满意度调查,扩大满意度调查覆盖面,提升满意度支撑资料的准确性,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和绩效实现情况。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二”。)
2023-601001-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