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五)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六)负责本区质量管理工作;(七)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九)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十)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十三)负责本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十四)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质量管理,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十五)配合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十六)负责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十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简称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十八)负责本区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十九)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现场监督;(二十)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二)职能转变;(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49号),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3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科、执法协作科、登记注册科、市场监督管理一科、市场监督管理二科、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科、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科、标准化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区食药安委办秘书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质量发展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科、科技与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党建工作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下辖3家独立预算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通州区计量检测所。
下辖6家非独立预算事业单位:许可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事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市通州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下辖1家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下辖1家副处级派出机构: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区分局。
下辖2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39人(含行政编制、规范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实有人数503人;事业编制117人,实有人数10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8348.86万元(含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3046.28万元,降低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841.53万元,比上年减少3133.52万元,降低10.12%。
1.财政拨款收入27831.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31.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857.44万元,比上年减少3176.25万元,降低10.23%,其中:基本支出22259.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9%;项目支出5597.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831.53万元,比上年减少3143.52万元,降低10.15%。主要原因:2023年执行压减经费的政策,人员公用项目都不同程度进行了压减,详见图3:2022年与2023年支出对比图。
图3:2022年与2023年支出对比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0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2.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9.21%;卫生健康支出1595.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3%;节能环保支出14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住房保障支出292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603.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722.75万元,增长29.74%。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0603.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722.75万元,增长29.74%。原因:人员经费追加2491万元,含抚恤金、社保基数变动后的差额、工资调整等;公用经费追加了取暖费约142.00万元;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不含资金缺口,年中追加了2601.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62.0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91.55万元,增长12.8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430.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9.51万元,增长7.03%。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2.0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2.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抚恤金无法提前预估,只能发生后做追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95.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83 万元,下降2.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595.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83 万元,下降2.56%。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2.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2.20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42.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2.20万元,增长100%。该项目为生态环境局牵头的市级资金年中拨付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928.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5.45万元,增长3.3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928.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5.45万元,增长3.37%,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259.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4.2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4.2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安排此类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安排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4.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4.2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4.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4.2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8.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1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5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03.53万元,比上年减少369.98万元,增加(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立行勤俭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1.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8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96台,共计1393.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共计554.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42.9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提升财政资金评审效率,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评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京财预〔2014〕2158号)精神,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专家评审项目,2023年预算14.4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根据区委区政府、市局和区局工作任务,制定了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为:参加评审次数不少于10次。质量指标为:满足财政对于项目的审计要求。时效指标为:根据被评审项目的执行进度来进行评审。社会效益指标为:符合财政、审计等工作要求,规范支出。满意度指标:专家对评审劳务满意,且符合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了解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个,名称为专家评审。
(3)绩效评价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4.40万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单位自评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每个评价结论均有支撑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为了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通州区绩效考评的要求,参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经单位内部协商,制定了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绩效等级根据项目决策、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得分确定,其中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满分分别为50分、20分、30分,三项总分为100分。绩效等级标准为: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60—80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综合得分=项目产出得分+项目效益得分+项目满意度得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现场核查、收集资料
本单位评价工作组成员收集了相关资料。评价工作组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缺失的资料要求业务科室及时补充;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2)研究制定指标体系
本单位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从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确定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召开评价会
本单位评价工作组完成评价会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召开了项目评价会,会议就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该项目的评价意见。
(4)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总结本次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组意见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相关问题和建议,较全面地反映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成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为提升财政资金评审效率,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评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京财预〔2014〕2158号)精神,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专家评审项目,业务部门提出资金需求,财务科汇总上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再向财政申请预算项目资金。
2.项目过程情况。
全年预算批复14.40万元,上年结转0.90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资金的使用,按照通州区财政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全年经费执行14.95万元,差额部分已及时退回财政,执行率100%。
3.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4.40万元,上年结转0.9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4.95万元。进行预算项目评审25个,专家评审11个,资产评估2次。满足财政对于项目的审计要求。符合财政、审计等工作要求,规范支出。
4.项目效益情况。
提升了财政资金评审效率,保障了城市副中心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评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符合《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京财预〔2014〕2158号)精神,满足财政对于项目的审计要求。符合财政、审计等工作要求,规范支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见附表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