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九棵树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包含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九棵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九棵树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和九棵树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2、九棵树街道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九棵树街道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6人,实有人数58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37人;社区工作者214人;聘用人员8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084.96万元,比上年增加 1685.37万元,增长14.7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84.9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37万元,增长14.78%。
1.财政拨款收入13084.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5.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084.9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37万元,增长14.78%,其中:基本支出71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76%;项目支出5919.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84.9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37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区财政追加的项目,主要包括党群及党建活动经费541.26万元、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344.47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22.08万元、小微惠民生项目387.98万元、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138万元、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122.99万元、接诉即办奖励金38.76万元、下沉协管员经费652.14万元、辖区违建拆除及拆后恢复项目380.47万元、街道(社区)房屋租金283.71万元、街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99.96万元、生活垃圾日常管理经费303.58万元、生活垃圾示范小区、村资金19.8万元、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创建项目49.88万元、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40.15万元等项目;2023年4月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工资调整,人均月增资1945元,并从2022年1月补发,共计追加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730万元;2023年追加机关人员奖金、取暖补贴等。因此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度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2%;卫生健康支出923.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6%;节能环保支出12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城乡社区支出1055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65%;农林水支出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住房保障支出455.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9.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99.13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4.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2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40.14万元、年度人口抽样调查4.14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1.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政法委群防群治补助经费10.00万元、政法委以奖代补奖励1.99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42.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42.8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62.59万元、2023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478.67万元、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资金1.60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3.1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63.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3.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00万元、非遗传承人补助1.00万元、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费用3.72万元、通州区文明示范小区创建工作38.43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16.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0.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16.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调出3人,退休1人,调入2人,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有小幅度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23.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66.55万元,增长259.12%。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666.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66.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2023年第一批疫情防控资金322.08万元、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344.47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57.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7.2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度决算金额与预算金额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2.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2.9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122.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2.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九棵树街道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122.99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553.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47.23万元,增长48.5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115.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009.68万元,增长42.35%。主要原因:(1)按照户数配备社区工作者标准变更,2023年社区工作者人数增加;同时2023年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工资调整,人均月增资达1945元,并从2022年1月补发,共计追加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730万元;(2)追加机关人员奖金、取暖补贴等;(3)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接诉即办奖励资金38.76万元、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387.98万元、下沉协管员经费652.14万元、违建拆除及拆后恢复项目380.47万元、街道(社区)房屋租金283.71万元等项目。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325.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5.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生活垃圾日常管理经费303.58万元、生活垃圾示范小区村资金19.80万元,环境维护岗在职人员劳保费2.50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1.6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1.6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110.40万元、辖区内非经营性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27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7、“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0.66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8、“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5.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76万元,减少4.7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55.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76万元,减少4.76%。主要原因:此项包括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两项,经过核算后基数下降,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有所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49.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9.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9.8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9.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9.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追加项目,追加项目包括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创建项目49.88万元,因此2023年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幅较大。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165.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93.01万元,比上年增加52.32万元,增加原因:2023年增加社区工作者餐费,因此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4.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通州区九棵树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82.8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想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街道对2022年第五批小微项目重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动“疏整促”向纵深发展,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工作相融合,采取以项目化手段推动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征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九棵树街道向辖区内各社区征集小微项目,并现场查看情况,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申报项目。2022年第五批小微批复项目4个,以九棵树街道为实施主体,涉及项目投资共135.1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九棵树街道怡乐中街社区蓝调沙龙东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建设地点为2号楼至7号楼、13号楼至8号楼、18号楼与1号楼之间道路,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破损道路涉及23个点位均为原有混凝土路面,于2003年建设,破损开裂严重。本次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路面、乳化沥青透层、粘层、6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铺设面积1540平方米。,总投资23.15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资金23.15万元;
(2)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云景西里南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建设地点为云景西里南区23号楼25号楼26号楼,建设规模及内容为23号楼,25号楼、26号楼屋面防水层拆除、新铺设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3mm屋面卷材防水层,共计2490平米,总投资35.09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资金35.09万元;
(3)九棵树街道龙鼎园社区龙鼎园小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建设地点为龙鼎园小区,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小区环路坑洼、破损路面铣刨路面、乳化沥青透层、粘层、6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铺设,共计3200平方米。按原小区内循环路行驶设置,对老旧行驶标识进行更换,对地面标识进行重新施划,对主要路口地面加装减速设施。画施路面共计40平米。减速带共计100m。,总投资35.72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资金35.72万元;
(4)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新城阳光小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建设地点为新城阳光小区33号楼、36号楼、41号楼,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修复屋顶防水,其中33号楼1591.88平米,36号楼1243.67平米,41号楼566.3平米,共3401.85平米。总投资47.94万元,其中拟申请专项资金47.94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的发挥小微项目惠民生的总目标,切实把“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了解居民需求服务百姓,深化主动治理与未诉先办,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补短板、强弱项、集中破解共性难题,将小微项目打造成暖心舒心民心工程,围绕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以项目化手段推动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
在产出方面,达到以下目标:一是通过漏水点位修复不低于5891.85平米,解决一部分居民居住中的难题;二是通过路面修复不低于4740平米,提升居住环境。
在效益方面,一定程度提升辖区基础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更便利的生活条件,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通过项目实施,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
“小微项目惠民生”按照区疏整促专项办工作要求,首先向社区征集项目,通过“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联合审核会讨论确定项目规模内容及资金后,按照九棵树街道办事处内部资金要求,由九棵树街道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后期根据批复情况并严格按照街道财务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结合通州区2022年“小微项目惠民生”工作安排, 2022年第五批小微提升项目共计4个,涉及资金141.9万元。全部由通州区财政局拨款支持,目前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部分支出。各项目批复资金情况如下:
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新城阳光小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拟支持投资47.94万元;九棵树街道龙鼎园社区龙鼎园小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拟支持投资35.72万元;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云景西里南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拟支持投资35.09万元;九棵树街道怡乐中街社区蓝调沙龙东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拟支持投资23.15万元,共计141.9万元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第五批“小微项目惠民生”(竣工款)涉及资金共计99.33万元,2023年资金拨付99.33万元,已支付资金98.77万元,拨付资金余款已退回至区财政局。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小微提升项目由九棵树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主任杨希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九棵树街道领导的要求对于小微提升项目资金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承诺独立项目并拨付资金为建设专款专用,不与街道其他建设任务重叠,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不用于房屋租赁、设备维护、人员开支、活动开展等运行维护费用。建立完善项目工程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审核。
为保障小微提升项目顺利开展,每笔资金严格按照具体项目相关工程合同的约定,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地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工作,资金的支付,需要根据支付额度提请街道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并完成资金支付审批各个环节签批后才能支付。
对合同文件的监管,建立内部管理及相关文件保管制度,对各种合同与文件进行分类和编号,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资料进行归档、保管、移交工作,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2022年第五批“小微项目惠民生”均未进行项目招投标,由街道聘用的第三方评审公司进行预算审核,由第三方公司开展比选,选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街道、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四方验收。
2.项目管理情况
(1)施工管理形式。项目主管九棵树街道为责任主体,过程中由监理公司监管,验收合格后,由评审单位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2)支付进度。工程款支付形式为项目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核定签章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结算评审后,按照结算价格,支付尾款。
(3)结算形式。由项目实施方准备相关资料,报评审单位进行结算评审,由评审单位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并明确最终结算价格。
(4)过程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行为,九棵树街道有权终止合同,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所申报的项目保证为独立项目,项目建成后,后续管护工作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九棵树街道自行承担并解决,承诺聘请的第三方单位,均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并履行相关职责。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召开项目进展现场会,现场对施工情况进行了解,对施工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商议解决。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第五批小微共申报4个项目,包括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新城阳光小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九棵树街道龙鼎园社区龙鼎园小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九棵树街道云景北里社区云景西里南区屋顶防水修复项目、九棵树街道怡乐中街社区蓝调沙龙东区路面破损修复项目,共计141.9万元。从不同角度解决了群众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经济性分析。各个小微项目的成本在报价时对设计单位提出要求,同时经过第三方评审公司进行预算评审,从成本上对金额进行严格把控。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极特殊情况,不增加项目工程量,将最终支付资金严格控制在预算评审审定范围内;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实施成果进行结算评审。确保各个项目成本可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评审结果进行结算。
2.项目效率性分析。2022年小微提升项目共计4个,涉及修复面积8170平方米,减速带修复100m,篮球场四周增加防护网130米,均达到绩效目标。4个项目均完成验收及结算评审工作,预计于2024年区发改委审核无误并拨付尾款后支付尾款。施工过程中,由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施工质量全程监控把关。在工程完成之后,组织街道、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四方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果达到合同要求。
3.项目有效性分析。小微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补短板、强弱项、集中破解了一批共性难题,将小微项目打造成了暖心舒心民心工程。围绕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以项目化手段推动解决了漏水、上下水管线破损、自行车无处存、路面破损、步道破损、绿化缺失、墙面破损等居民居住中的问题,提升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居住环境,居民生活更便利,幸福感得到提升,得到居民一致好评。同时解决了一批问题点位,使创城问题单得到回复。
同时,为了更好地了解工程效果,我们分别对涉及居民切身感受的项目从与居民的沟通、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环境改善、施工质量几个方面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4.项目可持续性分析。
对于完成的项目,在工程质保期内,施工方按照合同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2)发生需要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与物业企业做好交接,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对于辖区内存在仍未解决的问题,九棵树街道办事处将不断更新项目库,继续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利用小微项目专项资金,解决困扰群众的共性问题。
5.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1)2022年项目收尾工作。紧盯区发改委工作节奏,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结算相关工作,及时结算。
(2)后续项目准备工作。一是认真梳理辖区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征集,争取更大范围解决辖区居民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认真总结2022年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认真规范流程,不断提高项目组织实施水平,全面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自小微项目开展以来,九棵树街道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广泛征集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并紧紧围绕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的高频问题,全方位施策,发动各方积极性,注重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双向发力,力求做到精确诊断、精确治理、精准回应,实现“花小钱办大事、干小活解大难”,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幸福感。
一是聚焦“七有”目标,广泛征集项目。从优先解决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出发的角度出发,广泛征集项目。通过向12个社区和7个村征集的方式,“自下而上”梳理小微项目。
二是落实“五性”需求,发挥责师优势。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出发,主动发现问题。通过责师深入辖区,梳理公共区域小微提升项目,着力打造优质项目,从长远角度带动区域发展。
三是紧盯群众诉求,确保精准发力。通过实地走访、与社区书记对接等途径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需要改造的点位。认真分析居民向社区、物业反映问题情况,参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情况,真正做到“接诉即办”和“未诉先办”相结合,确定上报项目。
四是做到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召开街道、社区、物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六方见面会,认真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居民造成的影响,通过张贴公告、施工前宣传、约定施工时间等方式,做好居民工作,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居民的影响,推动各项工作“未诉先办”。
五是结合基层治理,树立主动治理意识。在项目征集及申报过程中,充分调动居民、物业积极性,解决居民问题的同时,强化主动治理思维。
六是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项目流程。认真分析群众诉求及施工工期,结合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各环节需求,优化项目流程,规范过程管理,项目批复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开展,第一时间完成项目实施、解决居民问题。
七是严格落实规定,完成资金支付。认真分析街道财务制度,结合资金到位及项目进展情况,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第一时间完成资金支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