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成立于1989年,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通州区委政法委,业务工作受市残联指导,单位法人代表陈凤香,组织机构代码为1311011200008315XA。
单位设立下属科室为: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组联维权中心、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数9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163.94万元,比上年增加450.47万元,增长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92.39万元,比上年增加450.47万元,增长3.7%。
1.财政拨款收入12092.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7.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92.39万元,比上年增加450.47万元,增长3.7%,其中:基本支出1072.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7%;项目支出11019.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63.94万元,比上年增加450.4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经费、残疾人居家养老助残券经费、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经费等项目的申请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比上年增幅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9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卫生健康支出74.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其他支出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027.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252.16万元,增长(下降)23.0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141.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87万元,增长(下降)10.66%。主要原因:压减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1544.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82.89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经费、残疾人居家养老助残券经费、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经费等项目的申请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比上年增幅较大;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132.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长13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此项经费预算不是由本单位做,工作由全区统一部署;
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74.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13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5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住房保障人员变化;
其他支出2023年度决算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中央彩票公益金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彩票公益金支出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彩票公益金支出”2023年度决算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3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72.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4万元减少1.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19万元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临时人员在食堂用餐。公务接待62批次,公务接待18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3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压减开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7.79万元,比上年减少31.74万元,减少原因:压减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8.2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领导人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市级、区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文件,坚持首善标准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其中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旨在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制定实施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产业支持和引领作用,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适配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评估服务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全链条、个性化、便利化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有力推动首都文明进步。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用于代偿、预防、监测、缓解或抵消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产品(包括器具、设备、仪器、技术和软件)。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旨在利用辅助器具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有效减轻经济负担,使其在功能障碍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促进残疾人更加便利的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社会融合发展。
(2)实施情况
残疾人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网站申请辅具器具采购,经残联相关机构审批后确认订单,辅具厂家根据订单情况发送货物,申请人签收订单。2022年度共采购辅助器具55817件、服务人数8291人。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
根据北京市2022年度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统一要求,按照残疾人事业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向各区财政局下达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通州区财政局10218万元,其中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金额923.01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拨付金额923.01万元,累计支出金额923.01万元,到位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北京市残疾人辅具政策有效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项目旨在利用辅助器具对残疾人进行功能补偿,使各类残疾人在功能障碍方面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2.项目具体目标
序号 |
指标体系 |
具体内容 |
1 |
产出数量 |
辅具服务人数7000;评估服务人数2000。 |
2 |
产出质量 |
辅具帮助残疾人有效功能代偿。 |
3 |
产出进度 |
残疾人在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网站随时申请,相关机构及时审批,每季度与辅具厂家结算资金。 |
4 |
产出成本 |
辅具补助费用884.31万元,评估服务经费38.70万元。 |
5 |
产出效益 |
辅具给残疾人的生活、就业等创造无障碍条件。 |
6 |
服务满意度 |
残疾人回访满意度≥90%。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所实施项目的项目决策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等四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化,绩效目标和产出的匹配化,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管理,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评价金额923.01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评价工作组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所实施项目的项目决策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等四方面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以及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与专家进行讨论,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权重,重点对决策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综合评价。
本次整体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决策管理”“过程管理”“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四个一级指标构建,其中决策管理权重占20%,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过程管理权重占20%,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产出情况权重占40%,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效益情况占20%,包括:项目效益1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
3.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等方法开展具体工作,并对预期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评价标准
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标准,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出具报告阶段三个阶段。
1.评价准备阶段
一是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组建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组员4人。
二是编制项目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通过与项目负责人座谈、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了解项目的立项背景、实施情况,把控财政部门对区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关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聘请管理专家、业务专家和财务专家,针对关注的问题,请各项目单位收集并提供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项目评价重点,包括决策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等四方面。
2.评价实施阶段
(1)开展入户调研、送达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提供评价对象需准备的资料清单,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梳理和审核资料,形成评价资料。根据评价对象的项目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并对评价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2)根据项目情况遴选专家团队,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1人、专家4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专家组由2名管理专家、2名业务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
(3)依据收集的评价资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评价,并形成预评会专家初步意见;
(4)根据预评价会专家初步意见,组织二次资料收集的工作,根据评价对象的项目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并对评价对象补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5)召开专家正式评价会,根据评价对象对项目的情况汇报和专家质询,经专家组讨论,形成《绩效评价专家评分表》。
3.出具报告阶段
(1)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的要求及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在对评价报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由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绩效评价主评人审核;
(3)在规定时间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区财政局审核,经与评价对象沟通反馈后,形成最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个性化、便利化的辅助器具服务,促进了残疾人便利的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融合发展,为探索率先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议,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综合得分77.7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中”。其中:
1.决策管理权重20分,得分13.30分,得分率66.50%,主要扣分原因为缺乏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实施方案,未结合项目历年开展的历史数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需求论证方案,缺少决策会议资料;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缺乏对应性;绩效指标设置准确性不足,不够细化、量化,缺乏对应性、可衡量性;一般转移性资金的目标和需求的测算依据不充分,缺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预算分配方案。
2.过程管理权重20分,得分16.30,得分率78.50%,主要扣分原因为专项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不够详尽,缺乏实际指导作用,在初级评估、市(区)级评估服务审批方面、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诚信方面,缺乏相关资料或资料审核不严谨。
3.产出情况权重40分,得分32.70分,得分率81.75%,扣分主要原因为部分指标设置不具备可衡量性,实际执行与预期指标无法衡量对比。
4.效益情况权重20分,得分15.40份,得分率77.00%,扣分主要原因为体现项目实施的效益效果资料归集不足;缺少项目设计的满意度调查表,以《辅具满意度抽查人员明细》代替满意度调查,调查数量不足且未形成汇总分析,缺乏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证明力。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依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京残工委〔2021〕3号、《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通残工委〔2021〕1号文件,残疾人事业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创造更高水平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的任务,提升残疾人事业法制化水平,增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为探索率先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贡献。
经评价分析,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但未按照以上规划文件制定区级配套实施方案。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是北京市财政局按照残疾人事业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结合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下达的2022年度残疾人事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经评价分析,通州区财政局已按照要求将本项目纳入区政府预算管理,项目基本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但项目单位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缺乏结合历史数据进行的项目规模、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的可行性研究和需求论证方案资料。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为有效减轻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旨在利用辅助器具对残疾人进行功能补偿,使各类残疾人在功能障碍方面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经评价分析,项目的绩效目标表未采用规范的申报文本,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主要内容为预期效果,与实际工作内容缺乏对应性,与绩效指标产出匹配性不足。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单位根据绩效总目标,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评价分析,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但分项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缺乏对应性、可衡量性,如:质量指标的对应服务和评估质量缺少明确标准,不具备可衡量性;效益指标缺少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的设置与绩效目标的关联性不强,未围绕“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设置。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是北京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核意见下达的2022年度残疾人事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通州区财政局已按照对应文件要求纳入区政府预算管理。
经评价分析,项目预算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的基本标准和方法编制,但项目单位缺乏对区域目标群体、服务范围、预期效果等调研数据,对财政资金的可持续性、效率性的目标和需求测算依据不充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残疾人辅具器具补贴项目,主要为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用户资格审核、辅具评估审核、辅具经费结算等工作。项目单位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与评估单位、辅助器具厂家进行据实结算。
经评价分析,项目单位按照设定的工作流程执行项目,但缺乏按照预算资金量及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的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预算分配方案。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本年度项目年初预算资金923.01万元,全年预算资金923.0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23.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经评价分析,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实施得到保障。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23.01万元,项目全年支出资金923.01万元,到位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经评价分析,项目预算资金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残发〔2016〕57号、《通州区残疾人辅助器具实施方案》文件,辅助器具购买流程,如下:
A.申请审批流程:在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管理网或“北京残联”微信程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并上传残疾人证、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等相关证件(已注册人员直接登录)→街道(乡镇)残联审核(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补充证明材料并人工补录信息)→区残联审批。
B.购买售后流程:残疾人(或代办人)提交《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选择商品→辅具评估(需要评估项目:预约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上传平台)→区残联审批→按补贴后价格生成订单→残疾人支付个人部分费用→厂商按照收件地址发货→残疾人收到辅具后进行评价→质保期内维修/质保期外有偿维修服务。
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资金使用及相关管理制度》通残发〔2022〕18号文件,资金支出流程,如下:
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提供《辅具补贴经费结算明细表》《辅具评估经费结算明细表》→支出部室经办人在官网核对《辅助器具购买补贴台账》→经办人填报《资金使用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核→主管财务领导审核→理事长审批→财务部门提请财政经费申请→财政批复后支出。
经评价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具厂商及评估机构)提供的服务监督审核不到位,如辅具厂商提供的《结算明细表》的部分单据缺少审核签字。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单位制定了《资金使用及相关管理制度》《通州区残疾人辅助器具实施方案》,明确了辅助器具主管机构职责、辅助对象与标准、服务流程、评估、结算、监督等内容。
经评价分析,项目单位制定的资金使用制度基本合法、合规,但在制度建设方面,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转发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不够详尽,缺少部分内容,具体如:区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点,需求调查、使用年限,评估机构及专家库,辅助器具的展示、体验、使用指导,政策宣传、补贴备案审核,服务诚信及违规处置等内容。缺少本单位内部专项项目管理制度及绩效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办理了需求调查审核、服务流程审核审批、评估审核、资金结算审核审批、服务回访等服务管理工作。
经评价分析,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项目实施方案缺乏实际指导作用;二是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呈现不足,如《市(区)级辅具评估表》仅有评估人员签字,无评估人员资质印鉴、无评估机构印章;三是缺乏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诚信的检查资料等。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计划:辅具服务人数7000人,评估服务人次2000人次。
实际:购买辅助器具55817件、辅具服务人数8291人,评估服务人次2707人次。
(2)产出质量
计划:辅具帮助残疾人有效代偿。
实际:辅助器具配送确认单,收货人确认适配辅具及型号并能安全使用,项目单位对购买辅具人群进行抽查回访,确认辅具厂商的服务质量。
(3)产出时效
计划:残疾人随时申请,及时审批,每季度与辅具厂家结算。
实际: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根据订单发送快递,收货人收件后确认,区残联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核实采购情况,掌握辅具适配情况,每季度根据《辅助器具购买补贴台账》核对辅具服务机构《结算明细表》,经项目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后支付补助款。
(4)产出成本
计划:923.01万元。
实际:辅具补贴费用884.31万元,辅具评估费用38.70万元,合计923.01万元。
经评价分析,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产出数量达到且超出了预期指标,项目按照预计成本在线完成了辅具器具的申请、审批。但产出情况仍存在不足,如:质量指标未设置具体服务验收标准,时效指标未明确配送、审核、结算等事项的时间节点要求,不具备可衡量性。
4.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1)社会效益
计划:辅具给残疾人的生活、就业等创造无障碍条件。
实际: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使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功能补偿或代偿,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
(2)可持续性效益
实际:提升了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了生活品质,提供了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健全了公共服务质量体系,促进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2.满意度
计划:残疾人回访满意度≥90%。
实际:项目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入户情况,填写了《辅具满意度抽查人员明细》,2021年四季度60人次、2022年一季度43人次、三季度112人次、四季度253人次,合计468人次,占辅助人数8291人次的5.6%。
经评价分析,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个性化、便利化的辅助器具服务,促进了残疾人便利的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融合发展,为探索率先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但对体现项目实施的效益效果资料归集不足;通过入户填写《辅具满意度抽查人员明细》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数量不足且未形成满意度汇总分析,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证明力不足,项目的实施效果呈现不足。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以规范工作流程为切入点,切实落实辅具初级评估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级评估,各市级、区级评估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额辅具评估并上传系统等工作,确保辅具申请流程有序推进,高效落实。针对整个辅具申请流程,采用不定时抽查、电话回访、入户核查等方式切实解决残疾人在辅具申请过程中遇到个各种问题。对不按流程办事的厂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细致周到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使辅具申请的整个工作流程都让残疾人满意。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认真审核厂家发票与残疾人收货信息,精、准、细、严的做好每一环节的审核,确保第一时间完成辅具经费结算。
(二)存在的问题
1.决策方面
(1)立项依据较充分,但作为延续性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缺乏结合历史数据进行的项目规模、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的可行性研究和需求论证方案。
(2)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工作内容缺乏对应性,如“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的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产出匹配性不足。
(3)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不够细化、量化,缺乏对应性、可衡量性,如:质量指标的对应服务和评估质量没有明确标准,不具备可衡量性;进度指标为项目执行流程,缺乏对应事项及时间节点要求;效益指标缺少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没有围绕绩效目标设置。
(4)项目为一般转移性资金,预算按市对区转移支付总额控制,年度按实际支出,项目单位缺乏对区域目标群体、服务范围、预期效果等的调研数据,对财政资金的可持续性、效率性的目标和需求的测算依据不充分;缺乏按照预算资金量、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的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预算分配方案。
2.过程方面
(1)单位内控制度制定不完整,“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文件转发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不够详尽。
(2)项目实施方案缺乏实际指导作用,在初级评估、市(区)级评估服务审批方面、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诚信方面,缺乏相关资料或资料审核不严谨。
3.产出方面
指标设置不具备可衡量性,如:质量指标未设置具体标准,时效指标未明确配送、审核、结算等事项及时间节点要求。
4.效益方面
(1)体现项目实施的效益效果资料归集不足,缺乏体现服务效果“为他们尽早实现就业,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的证明资料;
(2)项目单位通过入户调查满意度,调查数量不足且未形成满意度汇总分析,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证明力不足,项目的实施效果呈现不足。
(三)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对绩效管理文件学习不够深入、内涵把握不够准确,绩效指标设定不能准确反映项目的预算情况。
2.项目单位以市残联文件落实具体工作,区级管理制度与区级具体情况结合不足,指导性不强;
3.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不到位,强调“放”,对“管”的投入力度不够,对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较弱。
(五)有关建议
(一)决策方面
1.进一步提高立项决策的规范性,加强项目预算与绩效一体化管理,做好项目整体规化和需求分析的顶层设计,结合历史数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需求论证,并建立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专项规划方案。
2.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无论资金来源,凡纳入预算管理资金都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并强化主体责任。
3.加强绩效目标设置与实际工作内容的对应性,全面落实绩效目标、预算支出与绩效产出指标的匹配性与一致性。
4.绩效目标设置需细化、量化,增强可衡量性,如:质量指标应明确服务和评估质量标准,进度指标要有事项及时间节点要求,效益指标应围绕绩效目标进行合理预期表述。
5.结合区级实际情况加强一般转移性资金管理,使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与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转移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过程方面
1.增强项目预算意识。预算在市对区转移支付总额控制基础上,结合区域辅助器具需求,按标准测算预算。
2.结合实际制定区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根据财政管理要求建立专项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主体责任、财务和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和管理控制措施等,做到决策、执行、监督闭环管理;项目申报要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办理资金支付程序,逐级审批签字方可支出。
4.加强对镇街服务的监督检查、评估人员资质检查监督,确保评估文件的真实、准确、合理、公平、公正。
(三)产出方面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注重产出效益,加强过程管理资料和产出效益证明性资料的及时留痕,并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充分证明各环节实施的规范性、效益性和效果性。
(四)效益方面
1.注重反映效益效果资料归集的全面性,充分反映项目服务效果,做到项目实施过程留痕,提高产出效益证明力。
2.项目应合理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明确填报人、体现受益服务对象、家庭和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通过微信、二维码、电话回访、纸质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是评价工作组依据专家组对评价对象所提供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意见综合形成的。本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是参考性的,仅为通州区财政局审核该项目绩效实现情况提供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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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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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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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康复部 |
实施单位 |
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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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马洪元 |
联系电话 |
8955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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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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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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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600 |
1002.74 |
1002.74 |
10 |
16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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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00 |
1002.74 |
1002.7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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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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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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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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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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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辅具相关工作,利用辅助器具通过对残疾人进行功能补偿,使各类残疾人在功能障碍方面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以便于他们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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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每季度与辅具厂家结算。2023年,辅具数量为75461件,补贴金额1002.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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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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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辅助器具补贴人数 |
3000 |
7104 |
20 |
20 |
原因为2023年康复服务覆盖率指标必须要求政策覆盖,乡镇街道残联大力宣传辅具让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具并购买辅具。 改进措施:加大辅具资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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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残疾人辅具政策覆盖率 |
≥9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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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资金及时发放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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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辅助器具补贴 |
按照市残联补贴目录文件中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
严格按照市残联文件执行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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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辅具让生活无障碍 |
辅具让生活无障碍 |
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使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功能补偿或代偿,为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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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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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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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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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