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华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知道、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惠东,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华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外事、信息(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督查、依法行政等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提案、议案、建议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接收、转办、督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权限,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指导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扫黄打非、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禁止违法建设、环境整治、河湖管理保护、机动车停车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约用水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夜景照明、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监督依法施工、防尘降噪等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组织动员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承担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社会公德教育、家庭暴力预防、拥军优属、全民健身等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社区科普、动物防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的审核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救助抚恤、采暖补助、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63人,实际55人;工勤编制3人,实际3人;事业编制44人,实际42人;社区工作者142人,协管员86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81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37万元,增长13.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81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37万元,增长13.19%。
1.财政拨款收入11815.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5.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81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37万元,增长13.19%,其中:基本支出6394.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12%;项目支出542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1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37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959.06万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增加,新入职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公积金增加等;公用经费经压减减少65.40万元,新华街道服务能力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482.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
卫生健康支出61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2%;
节能环保支出204.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
城乡社区支出942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8%;
住房保障支出507.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72.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72.58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98.9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98.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党组织服务群众及党建活动经费等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1.9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政法委奖励金等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1.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1.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统计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7.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7.93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97.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7.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文化和旅游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86.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12万元,增长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73.4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5.7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保险基数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4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1.58万元,下降78.18%。主要原因:预算抚恤金发放3人,实际抚恤金发放1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16.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69.82万元,增长149.63%。其中:
“公共卫生”(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44.2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44.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第一批疫情防控资金、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72.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5.55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基数增大、增加集体退休干部补充医疗。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4.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4.71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04.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4.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大气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428.7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773.84万元,增长66.7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9189.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534.82万元,增长62.51%。主要原因:社工新增37人,增加社工工资、保险及奖金;增加接诉即办奖励、小微项目等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94.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国防教育广场居民活动公共空间改造提升、朝晖南路道路工程地上物拆迁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8.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8.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垃圾分类及环境保护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5.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7.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6.06万元,增长23.3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07.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6.06万元,增长23.35%。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增加,公积金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94.6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支出,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验车及车载定位终端服务等方面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56.65万元,比上年减少65.4万元,减少原因:公用经费压减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2.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4台,共计60.9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24.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
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立项情况:根据区疏整促专项办公室《关于开展通州区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征集工作的通知》,街道和社区通过12345居民诉求、未诉先办、现场查看等渠道进行项目征集,经发改委审核、现场踏勘以及区各相关委办局联合审查,共批复9个项目。
实施主体: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2023年2月10日区发改委下达《关于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资金拨付的通知》,街道按照区发改委批复项目和资金进行竞争性磋商等流程,在新华街道2023年第15次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主管部门开展了签订合同、组织施工、资金拨付、验收等工作。共申请财政资金26.985万元,全部用于支付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的预付款和进度款。
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天桥湾小区恢复路面、铺设草坪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天桥湾项目点位共计3处170平米:便民空间北侧恢复路面约50平米,为绿植预留一条约30公分的绿化带;12号楼微型消防站南侧硬化地面约40平米;15号楼北侧在保留绿化带的基础上,铺设草坪砖约80平米。二是天桥湾49号院小花园修复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四周围墙约100平米,小花园内恢复绿植约60平米,小亭子顶部做防水约40平米。
三是天桥湾49号院大门西侧立柱、围栏及路面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大门西侧立柱已开裂,连接的围栏生锈倾斜,为防止倒塌造成的安全隐患,拆除后新增立柱及围栏约25米,需修复路面约120平米。四是河畔丽景小区7号楼北侧小微绿地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7号楼北侧小微绿地改造150平米。五是京贸国际城小区4号楼西侧人行石材路破损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4号楼西侧人行石材路破损修复128平米。六是吉祥园小区6号楼3单元雨水管、14号楼南侧1至2单元及16号楼1至2单元污水管道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破损雨、污水管线合计100米(吉祥园14号楼南侧1至2单元,污水主管塌陷倒流严重,修复约40米;吉祥园16号楼1至2单元污水主管破损修复约40米;吉祥园6号楼3单元雨水管线破损修复约20米)。七是吉祥园小区4号楼、14号楼、16号楼及21号楼等楼体墙面破损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小区墙体开裂修复合计190平米(吉祥园14号楼5单元楼顶外墙体开裂;吉祥园4号楼1单元东南侧阳台开裂;吉祥园21号楼外墙装饰多处破损脱落;吉祥21号楼1、3、4、5、6、单元2层阳台,墙皮破损严重;吉祥园16号楼1单元东侧屋顶墙体开裂)。八是吉祥园小区3号楼1单元对面车棚门口、14号楼南侧健身器材处及21号楼院路面破损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破损修复合计50平米(吉祥园小区3号楼1单元对面车棚门口,路面塌陷;吉祥园14号楼南侧健身器材处地面塌陷;吉祥园21号楼全部散水破损严重)。九是如意园小区地面平整硬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意园小区3号楼北侧花坛撤销,地面硬化,30平米。如意园小区12号楼北侧空地地面平整硬化,520平米。如意园14号楼北侧空地路面平整硬化,200平米,合计750平米。
2.项目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工作相融合,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小提升解大难题,小资金带大成效,小治理见大格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小微项目实施带来的收获。
数量指标: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数量至少5个。
质量指标: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通过验收。
进度指标:2023年12月前完成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的工程建设,并进行验收。
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预算控制在26.985万元以内。
效益目标:一是社会效益。解决居民常年反映的问题,改善政府工作形象,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环境效益。将小区破损处修复,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三是可持续效益。为辖区居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证。
满意度目标:居民满意度达到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新华街道办事处使用该项目资金达到的效果,重点评价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有效性;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预算支出的效果性。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新华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进行评价,涉及评价金额26.985万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等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特点,统一确定了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打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政策研究、比较分析、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收集资料
相关科室按照要求收集资料,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2)研究制定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评价标准,最终确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3)筹备和召开座谈会
联系项目支出科室、综合办公室、社区、三方公司现场实地查勘,并召开座谈会,现场对项目完成情况交换意见,若存在意义,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会结束后,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报告初稿经复审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并与项目单位沟通反馈后,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按照区发改委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征集工作通知的要求,新华街道共获得支持9个项目,包括小区路面墙面等修复项目7个、绿地补种项目1个、地下管道破损修复项目1个。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评价结论
新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被评价金额26.695万元,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其中,预算执行率9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2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绩效评价级别评定为“优”。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预算执行率 |
10 |
9 |
产出指标 |
50 |
50 |
效益指标 |
30 |
29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综合得分 |
100 |
98 |
绩效评定级别 |
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2023年2月10日,区发改委发布《关于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资金拨付的通知》(2)街道和社区通过12345居民诉求、未诉先办、现场查看等渠道进行项目征集并上报。(3)区发改委进行现场踏勘。(4)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预算评审,评审总投资为38.55万元,惠及人口18928人。(5)2023年3月13日第6次工委会同意向区发改委第一批小微项目,实际项目资金以区级部门联审后的最终金额为准。(6)2023年3月20日,区发改委以及各相关委办局联合审查。(7)通州区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第485号)批示,新华街道申报的9个项目均通过审核,拟支持资金共计38.55万元,由区级专项资金支付。(8)2023年4月27日第12次工委会同意对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进行比选。(9)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0)2023年6月20日第15次工委会根据竞争性磋商结果,会议同意,由北京岩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责承接街道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中标金额369442.2元,服务周期30天,本项目监理单位为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为11914.23元,共计381356.43元。(11)2023年6月26日,召开新华街道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施工部署会,就项目施工管理提出相关要求。(12)向财政局申请70%的批复资金,即26.985万元。
2.组织实施情况
新华街道小微项目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各社区配合工作。新华街道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的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第12次工委会研究通过后,城市管理办规划科委托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招投标方式甄选项目服务商。招标公告于2023年5月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共3家单位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分别是:北京博友鸿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彬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岩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磋商工作于2023年5月18日10时在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进行,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评标办法和标准,3家供应商均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磋商小组与各家供应商分别进行了磋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为:第一名 北京岩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二名 北京利彬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名 北京博友鸿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名称:北京岩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9442.2元。本项目监理单位: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11914.23元。综上所述,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工程费369442.2元,监理费11914.23元,共计381356.43元,拟从区财政专项资金列支。
6月26日下午,新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新华街道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施工部署会,街道规划科、盛业家园社区、如意社区、京贸社区、天桥湾社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管理单位共同参会。就项目施工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头等大事,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时要避免在重污染天气施工。二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狠抓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要做好全程监管工作,管理单位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投诉,有相关问题随时联系街道和社区,同时施工人员要做好防暑降温。
10月18日,城管办规划科、社区、施工方、监理方、第三方管理公司一同对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
3.项目产出情况。
(1)建立《新华街道办事处小微项目资金监管方案》,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执行。
(2)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日常不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2023年2月20日,规划科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2023年2月24日,区发改委工作人员到新华街道进行现场踏勘,对新华街道的小微工作提出赞扬。
2023年6月26日,召开施工部署会,就施工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情况:按照区发改委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支持计划征集工作通知的要求,新华街道共获得支持9个项目,包括小区路面墙面等修复项目7个、绿地补种项目1个、地下管道破损修复项目1个。
2、项目经济性分析:2023年小微项目共拨付70%批复资金即26.985万元,已支付工程费、监理费26.695万元,所有项目均通过验收。所有项目均进行了预算评审,根据预算评审向发改委进行申报。
3、项目效率性分析:所有项目经区里批复、街道工委会同意实施后均第一时间签订合同,施工方与街道、社区、物业沟通协调后第一时间开始施工,并在要求时间内完工。完工后组织街道、社区、施工方、监理方进行验收,经联合检查,所有项目均通过验收。
4、项目有效性分析:项目建成后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小区路面修复、管道修复、绿地补种等修补问题,让有限的政府资金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项目建成后,获得了辖区居民的高度评价与感谢,同时,聚焦新华公众号对项目进行了报道。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在项目申报阶段,多次组会进行项目征集,街道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多次进行项目动员及现场勘探,令项目有效推动;(2)通过12345接诉即办、居民日常反馈信息及社区未诉先办等多渠道进行项目征集,力求让百姓最急需的问题得到解决;(3)主管科室、各社区工作人员认真、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多方协调,使项目需要的各项工作、材料及时上报。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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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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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第一批“小微项目惠民生”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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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新华街道办事处 |
实施单位 |
新华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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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刚 |
联系电话 |
69558074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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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
26.985 |
26.695 |
10 |
98.93%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26.985 |
26.695 |
— |
98.93%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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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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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工作相融合,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小提升解大难题,小资金带大成效,小治理见大格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小微项目实施带来的收获。 |
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工作相融合,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身边事、急难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小提升解大难题,小资金带大成效,小治理见大格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小微项目实施带来的收获。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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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2023年第一批完成小微项目数量 |
9个 |
9个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指标:2023年第一批完成小微项目建设 |
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通过验收 |
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通过验收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完成2023年第一批所有小微项目的建设 |
2023年12月底前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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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项目总成本预算 |
成本控制在26.985万元以内 |
成本为26.695万元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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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按照预算金额完成项目 |
按照预算金额完成项目 |
按照预算金额完成了项目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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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解决居民常年反映的问题,改善政府工作形象,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解决居民常年反映的问题,改善政府工作形象,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解决了居民常年反映的问题,改善了政府工作形象,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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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将小区破损处修复,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
将小区破损处修复,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 |
将小区破损处修复,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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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为辖区居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证 |
为辖区居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证 |
为辖区居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证 |
6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指标:满意度目标 |
居民满意度达到90% |
居民满意度达到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8 |
|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