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办发〔2023〕9号)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要求以及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商请区财政局同意,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