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办发〔2023〕9号)及《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区产业发展布局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经商请区财政局同意,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