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编【2005】3号文件,组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文件(京通版字【2019】45号,拟定的单位职能为: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3)、负责本区水文工作;
(4)、负责本区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5)、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
(8)、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0)、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11)、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
(13)、指导监督本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4)、负责本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出,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区负责落实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1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下设8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科、供排水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政工科。
2023年预算编报涉及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共计21个,具体名单如下:
预算单位名单
序号 | 预算编码 | 单位名称 |
1 | 60200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本级) |
2 | 60200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3 | 60200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
4 | 60200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 |
5 | 602009 | 北京市通州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
6 | 602010 | 北京市通州区水生态治理与 |
海绵城市事务中心 | ||
7 | 602011 | 北京市通州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8 | 602012 | 北京市通州区河道事务中心 |
9 | 602013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科技与规划事务中心 |
10 | 602014 | 北京市通州区供水事务中心 |
11 | 602015 | 北京市通州区排水事务中心 |
12 | 602016 | 北京市通州区城区水务所 |
13 | 602017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水务所 |
14 | 602018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 |
15 | 602019 |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水务所 |
16 | 602020 |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水务所 |
17 | 602021 |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水务所 |
18 | 602022 |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水务所 |
19 | 602023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水务所 |
20 | 602024 |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水务所 |
21 | 602025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水务所 |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行政编制32人(含临时编制1名),实有公务员28人,工勤人员5人;局属事业编制391人,实际351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借调下属二级单位84人,安全员1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57030.08万元,比2022年93722.61万元,减少36692.53万元,下降39.15%。其中:财政拨款57030.08万元,比2022年93722.61万元减少36692.5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2769.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39%,比2022年12858.61万元减少88.83万元,增长0.69%。
(二)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4260.30万元,比2022年80864万元减少36603.7万元,下降45.27%,减少原因为:按照通州区预算资金的整体安排,和本单位2023年实际工作需求,调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资金。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7个所属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本级) | 10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水务所 |
2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 11 |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水务所 |
3 | 北京市通州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 12 |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水务所 |
4 | 北京市通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13 |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水务所 |
5 | 北京市通州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14 |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水务所 |
6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科技与规划事务中心 | 15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水务所 |
7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水务所 | 16 |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水务所 |
8 | 北京市通州区排水事务中心 | 17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水务所 |
9 | 北京市通州区城区水务所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0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降96.3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42万元减少3.42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5.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5.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38.18万元下降92.8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水务所减少公车数量,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5.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35.3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64万元,包括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6个,占本年预算项目94个的91.4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540.6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4.82%。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农【2014】1408号,执收主体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下属基层水务所。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用水量*污水处理单价,收入预计200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超计划加价水费,收费依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执收主体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收费部门通州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收费标准节水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用水实际执行的水资源标准,按照下列倍数收取累进加价水资源费:超出规定数量20%(含本数)以下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5倍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数量20%-40%(含本数)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十倍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数量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十五倍收取,收入预计1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及所属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