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无碍” 让生活“有爱” | 宋庄镇组织开展残疾人“庭院式”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日期:2024-04-19 13:39    来源:宋庄镇

分享: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残疾人的自我维权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环境,近日,宋庄镇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庭院式”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宋庄镇残联理事长孙通、宋庄温馨家园园长林丽丽及辖区内近百名残疾人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曹杰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案例结合的形式,深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随后,活动围绕残疾人权利保障路径进行了讲解,包括诉讼程序的引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多个方面,引导大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合适路径依法维权。“这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有意义,不仅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更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参加活动的张阿姨说到。

下一步,宋庄镇将持续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残疾人普法活动的可及性、便利性和实效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让法律成为保护残疾人的“利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