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民政文〔2019〕57号 关于印发《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08-18 13:43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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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镇、西集镇、漷县镇政府:

为有效应对农村养老问题,探索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通州区民政局制定了《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州区民政局

                  2019年927

                     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有效应对农村养老问题,探索和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需求。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现就开展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农村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使养老服务覆盖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做到农村养老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目标,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政府各部门涉老优惠政策、资源和资金,加强工作监管,制定标准规范,确保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2、坚持资源整合。整合通州区内的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医院、卫生服务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以下简称驿站),链接区内外的社会组织、法律机构等多方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农村地区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3、坚持分类保障。对试点区域老年人情况实施分类保障。明确优先顺序及保障内容,重点为农村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保障;针对不同类型保障群体,提供无偿与有偿、分层次的精准化服务。

4、坚持互助扶助。充分发挥农村党员、40-50 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力量,组建助老志愿服务队,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支持志愿帮扶,带动乡邻间淳朴的互助精神,营造乡亲乡爱、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5、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在互助养老服务中的支撑作用,结合各村居特点,将服务资源在驿站、村居汇集,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

三、试点范围

第一阶段:选取西集镇、潞城镇、漷县镇有驿站的村居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村居名单详见实施说明附件一);

第二阶段:在未建设驿站的村居,盘活闲散房屋设施,建立邻里互助点、助餐点;

第三阶段:逐步在全区幸福晚年驿站的村居开展试点工作。

四、试点内容

1、构建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针对老年人的需求,以乡镇党委为核心领导,政府主导、村委会为支撑,以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为一个服务平台,以本村闲散劳动力组成一支互助养老志愿服务队为主要力量,整合N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1+1+1+N”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2、搭建助老志愿者管理体系。建立助老志愿者管理制度,搭建助老志愿者动态管理平台,制定助老志愿者激励机制,规范助老志愿者管理,为助老志愿者提供培训、督导与团队建设。建立助老志愿者档案库,对志愿者的助老服务过程进行记录与动态管理。探索志愿者星级评定和互助银行,志愿服务时间可进行服务兑换,耗时较长、服务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内容,为助老志愿者提供低偿经济补贴。

3、打造农村助老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建设,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志愿服务的实践中营造志愿互助文化,通过项目的启动仪式、助老志愿服务队挂牌公示、志愿者表彰以及展板、海报等各种形式,带动乡亲间淳朴的守望相助精神,发扬“乡亲乡爱”的互助文化,打造“通州百姓”助老服务品牌。发现敬老、孝老典型案例,整理成册或制作视频短片,为文化赋予实物载体。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对助老志愿者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服务培训、实施、计费和评估制度。按服务对象能力综合评估四级(正常)、三级(轻度)、二级(中度)、一级(重度)划分,由助老志愿者、驿站、医院等多方社会力量各自发挥优势,为农村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家庭智能呼叫服务、服务互助中助医、喘息服务、生活照顾、健康服务和文化互助中精神慰藉、健康操、游戏训练、文化娱乐和法律服务等内容。根据托底保障、困境保障和重点保障对象名单和助老志愿者库,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子的方式,为保障对象匹配助老志愿者,建立长期互助关系,提供精准化服务。

五、时间步骤

本项目试行两年。第一阶段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第二阶段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1、组织准备(2019年10月)。结合通州区农村情况,构建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制定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2019年11-12月)。指导试点区域筹备工作,召开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启动会,明确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落实阶段性工作。

3、第一阶段全面实施(2020年1月-2020年12月)。按照通州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落实试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4、阶段性总结(2020年11月-12月)。认真总结提炼第一阶段项目实施经验,进行总结与评估,形成第一阶段成果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和解决方案。

5、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1月-2021年12月)。根据第一阶段试点项目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在未建设驿站的村居,盘活闲散房屋设施,建立邻里互助点、助餐点,并视情在全区有驿站的村居展开试点工作。

6、总结推广(2021年11月-2021年12月)。总结提炼两年试点区域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通州区可持续、可复制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经验,为其他区域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可借鉴道路。

六、保障措施

1、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工作进度推进机制,以更有效地保证服务质量和进度。每月由各驿站负责人向项目牵头单位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牵头单位将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驿站、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助老志愿者等各方代表开展项目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各方在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

2、联络保障机制。建立通州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工作群,及时解决遇到的紧急情况,保障项目参与方有一个沟通顺畅的联络平台。

3、跟踪研究机制。为了更好地保证本项目的实施效果,民政局将聘请专业独立的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督导、跟踪研究,观察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提出建议及时纠偏。

4、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被服务老年人和助老志愿者的档案管理机制,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均由政府监管,专人设密保存、查阅,签订档案管理责任书和保密协议,做到按需提档、查档,严禁无关人员查阅档案,谨防档案信息的外泄。

5、风险防控机制。由法律事务所拟定服务责任协议,在项开展前,与助老志愿者、老年人签订服务责任协议,规避项目中发生的风险。除此之外,为助老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险,保障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6、资金保障。优先使用国家级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不足部分从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支持。

7、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互助养老试点村居名单

序号

村居名称

驿站名称

1

通州区漷县镇杨堤村

通州杨堤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

通州区漷县镇南丁庄村

通州南丁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3

通州区漷县镇草厂村

通州草厂村幸福晚年驿站

4

通州区漷县镇东黄垡村

通州东黄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5

通州区西集镇沙古堆村

通州沙古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6

通州区西集镇老庄户村

通州老庄户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7

通州区西集镇杜店村

通州杜店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8

通州区西集镇和合站村

通州和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9

通州区西集镇耿楼村

通州耿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0

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

通州肖家林村幸福晚年驿站

11

通州区西集镇大沙务村

通州大沙务村幸福晚年驿站

12

通州区西集镇大灰店村

通州大灰店村幸福晚年驿站

13

通州区西集镇侯东仪村

通州侯东仪村幸福晚年驿站

14

通州区潞城镇夏店村

通州夏店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5

通州区潞城镇大豆各庄

通州大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6

通州区潞城镇崔家楼村

通州崔家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7

通州区潞城镇大东各庄

通州大东各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8

通州区潞城镇谢家楼村

通州谢家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9

通州区潞城镇康各庄村

通州康各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0

通州区潞城镇兴各庄村

通州兴各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1

通州区潞城镇武疃村

通州武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2

通州区潞城镇前疃村

通州前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3

通州区潞城镇卜落垡村

通州卜落垡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4

通州区潞城镇霍屯村

通州霍屯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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