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州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3〕35号

分享:
字号:        
(通住建委发〔2023〕3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刻汲取近期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据市住建委印发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委制定了《通州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坠“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通州区住建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73


附件:

通州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坠

“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刻汲取近期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聚焦问题短板,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化解事故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高处坠落事故原因,突出抓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各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部署,通州区住建委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坠“五个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党组书记、主  任

副组长:王练雄   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跃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工程管理科、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一次高坠事故警示教育。各相关项目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在施工现场播放典型高坠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高坠事故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有效营造警钟长鸣的安全生产氛围,促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始终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

(二)组织一次防高坠专题教育培训。各相关项目在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预防高处坠落专题教育培训。组织所有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接受一次全面的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安全体验、设置预防高坠宣传海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三)进行一次防高坠自查检查。各相关项目重点自查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检查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一是高处作业时“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喊话制度落实情况。三是高处作业施工前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情况。四是高处作业人员作业时安全保障情况。五是临边与洞口防护情况。六是攀登与悬空作业时安全防护情况。

(四)组织一次施工人员健康体检。各相关项目立即组织一线人员健康体检,为建筑工人们送去一份关怀与温暖。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全员体检,重点对年龄50周岁以上和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实施健康体检,主要检查心脑血管、血压、血糖、心率等项目,进一步了解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增强作业人员的健康意识。要建立完善个人健康档案,严格把握过程管控和人员准入,有效预防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本岗作业的人员进行转岗,从源头上消除安全施工隐患,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

(五)发出一封致全体务工朋友的公开信。各有关项目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引导广大工友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纪律、强化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工序安全、项目安全、用有温度、有情怀的谆谆善诱、殷殷嘱托,让广大工友安全工作、平安归家。

四、自查检查工作安排

防高坠专项自查检查工作自2023年6月15日启动,至9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区级检查分四个阶段对全区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安全检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18日)各相关项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符合本项目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二)自查自纠、即查即纠阶段(6月19日至7月19日)各相关项目要聚焦施工现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以检查重点和《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表》(附件)为基础,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为标准,按照“以钉钉子精神‘过筛子’‘堵漏洞’,把隐患当做事故处理,不折不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要求开展高处坠落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整改到位后方可销账,严禁带隐患、带问题作业。

(三)集中检查、强化监管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领导小组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在各项目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

(四)全面总结、固化提升阶段(8月21日至9月21日)各项目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注重资料积累,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销账,做好总结。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到位,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有关项目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深刻认识当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严峻形势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职责和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科学分析,精准施策。各有关项目要按照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消除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找准、找实、找全当前高处坠落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采取科学精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压减高处坠落事故。

(三)注重实效,严格检查。各有关项目参建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高限处罚,并在采取罚款通报、约谈企业负责人的基础上,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市场信用记分力度。

附件: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表

附件:

           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表

检查工地:                               检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备注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

2

按规定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3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签章情况。

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及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情况。

5

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6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7

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以及安全宣传、评比、曝光栏。

8

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

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要求。

1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1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13

施工期间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14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15

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必须搭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16

多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搭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应搭设6m宽的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5m。多层和高层建筑应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应设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17

短边长度1.5m 以下的孔洞,应用坚实盖板封闭,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盖板应加警示标识;短边长度超过1.5m 的孔洞,四周必须搭设两道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杆,孔洞中间设置水平安全网。

18

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必须搭设大于通道宽度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高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号6m。

19

脚手架搭设前,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地基应坚实、均匀,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0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1

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22

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水平距离不应大于6m。

23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

24

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于2m。

25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26

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27

悬挑式钢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不得采用钢丝绳从平台下兜底的方式。主绳吊点距平台前端不应大于500mm,保险绳吊点距主绳吊点不宜大于500mm ,保险绳应张紧,主绳、保险绳严禁使用花篮螺栓调节。

28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
2.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29

悬挑式钢平台内侧必须设置荷载(吨位)标示牌,且应注明各种物料放置数量和码放要求。

30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

31

吊篮内必须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

检查人员:

受检人员及联系方式:


相关解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