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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城乡绿化科(义务植树科)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3-24
发布日期:2023-03-27
内容概述:城乡绿化科(义务植树科)
城乡绿化科(义务植树科)
【字号   
城乡绿化科(义务植树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城乡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

参与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平原地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营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政策措施、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拟订相关规划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开展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除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

组织开展本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驻通中市属单位、部队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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