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提供殡仪服务。包括殡葬礼仪、遗体处置、遗体火化、骨灰安放、丧葬用品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部门事业编制22人,实际16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2023年度殡葬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674.95万元,比2022年2423.96万元减少749.01万元,增长-3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24.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比2022年1123.96万元减少499.0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数量减少,原工作人员34人,现工作人员16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1050万元,比2022年1300万元减少250万元,增长-19%,减少原因为财政压缩。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殡葬工作经费、购置火化遗体用柴油、返还服务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4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3.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3.7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74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由差额改成全额单位根据2023年度预算拨付。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万元,其他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不涉及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本年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殡葬行业收费,收费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执收主体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收费标准行政事业收费按发改委规定收取,收入预计2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部门共有车辆16台,共计44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