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北京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市治超【2018】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对我区货运装载源头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货运源头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运输车辆破坏公路设施行为,维护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现对13家重点货运源头进行公示。
通州区治超办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