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19 14:31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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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2022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四、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一、2022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为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单位是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无下级单位。
机构设置情况:管理处下设7个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公园的各方面工作,分别是办公室(文件管理、后勤保障、劳资)、接待部(公园接待活动)、工程部(公园建设项目)、安保部(公园安全保障)、保洁部(公园卫生和厕所管理)、运营部(管理运营单位)以及财务室(财务支出)。
主要职责:大运河森林公园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保证公园正常的秩序和全天候运行;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整洁、清新、优美、开放式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场所。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负责公园游览及娱乐项目的组织管理。一切工作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2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部门预算资金量大,项目比较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快部署工作,推进支出进度。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价,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和成本、资金使用规范、综合考评绩效”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2391.20万元,比2021年72.25万元增加22318.95万元,增长308.91%。其中:财政拨款22391.20万元,比2021年72.25万元增加22318.9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与2021年持平;其他资金与2021年持平。
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753.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7%,比2021年72.25万元增加681.48万元,增长900.43%。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21637.48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21637.48万元,增长100%。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绿化养护费、保洁服务费、常态化摆花及设备设施维护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大运河森林公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仅为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7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1.7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55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5.55万元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此项费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1637.4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附表。
(三)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2022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921.133418万元,净值474.310799万元,其中:房屋原值0万元,净值0万元;车辆8辆,原值189.1971万元,净值32.58209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21084.23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六、2022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详见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下载:大运河森林公园-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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