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9〕1320号)和《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财国库文〔2019〕29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我单位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已通过区财政局审核,现将此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联系人:范晶慧 联系电话:80836237)
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