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潞发﹝2021﹞401号关于做好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分享:
字号:        
(通潞发﹝2021﹞401号)

通潞发2021401

关于做好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各选区、各选举单位:

按照《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转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通州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下半年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提出我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凝聚全镇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全力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通州区委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于2021年8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前完成。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及选民登记工作(8月1日至9月20日)

准备工作从8月1日至8月20日。主要任务:一是依法设立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和潞城镇选举委员会;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全镇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三是调查核实辖区内人口数和单位分布情况;四是按照应选区、镇人大代表名额划分选区,各选区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此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见附件3);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抽调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六是参加选举单位要成立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法人为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好专人负责选举工作;七是划分选民小组,推选正副组长。

选民登记工作从8月21日至9月20日。主要任务:一是按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二是依法公布投票选举日期、地点以及选民名单。定于9月20日,依法按选区同时分别公布选民名单及投票选举日期和地点。

(二)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9月21日至10月28日)

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阶段从9月21日至10月20日。其中,9月21日至27日12点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间,区选举分会、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时分别组织选民提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区级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推荐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到各选举分会确定的相关选区参选;乡镇级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推荐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到各乡镇选区参选。区、乡镇代表候选人汇总后,分别经本级选举委员会确认、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定、党委会议批准后,定于10月20日,在各选区及各单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以上所说的代表候选人都是初步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间之所以安排相对比较长,是给审查考察全部初步代表候选人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留出相对充裕的时间。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从10月21日至28日。其中,从10月21日至24日为组织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间,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分别经本级选委会确定、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党委会议批准后,定于10月28日在各选区及各单位公布。

(三)投票选举(10月29日至11月10日)

全区统一投票选举日为11月5日,依法组织选民分别投票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该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三是做好颁发代表当选通知书、填写代表登记表等工作;四是做好区、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四)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11月11日至11月20日)

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20日前召开,选举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班子。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召开潞城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镇新一届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班子。(要提早安排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等事项。)

三、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

(一)严格把握人选标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代表人选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应当符合法定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注重人选的履职意愿和能力,注重人选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积极推荐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作为人选。继续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

(二)规范提名推荐程序

统筹做好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工作,精心组织选民依法联名提名推荐。组织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有关部门会商有关方面,做好党外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推荐工作。镇党委、镇人大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提名推荐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拟确定为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人选经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镇党委会议批准。及时将拟确定为区人大代表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上报区选办。

(三)加强考察审查工作

组织部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要健全联合考察审查机制,准确认定人选身份,根据人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对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要求其依法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个人事项。要认真核实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审查。本届人大代表被继续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应当听取镇人大主席团意见。对于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对于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向选民通报。

(四)继续优化代表结构

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比例。妇女代表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应高于少数民族占本地区人口的比例。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镇政府副职一般不推荐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镇人大主席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6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归侨、台胞、宗教界人士等方面代表要有适当数量。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防止比例过高。注意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中产生代表。镇人大代表连任代表的比例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区人大代表与同级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镇人大代表和同级党代会代表可适当交叉。

四、做好选举组织工作

(一)依法设立选举机构

依法设立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在通州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设立潞城镇选举委员会在区选举委员会和镇党委领导下,主持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其成员包括镇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人员名单经审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在被依法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后,应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

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分会,根据区选举委员会确定的职责做好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区选举委员会分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区选举委员会任命。

选区设立选区工作组,在区选举委员会分会、镇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办理本选区的选举事务。选区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区选举委员会分会、镇选举委员会任命。

(二)做好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工作

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单位状况、选民结构、代表资源,以及优化代表结构的整体目标要求,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并将全部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选区划分应当综合考虑便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划分联合选区时,要注意处理好选民多的单位(行政村)与选民少的单位(行政村)的关系。

(三)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最广泛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充分运用换届选举系统,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对户籍在本市的“人户分离”选民,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要主动做好登记工作;对因行政村整体拆迁暂未回迁的选民,原居住地选举机构要积极做好选民的登记工作。选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确定专人协助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选民登记信息要严格保密。

(四)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适当放宽流动人口的参选条件,对于在我镇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并取得户籍所在地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对于已在本市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经所在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参加选举。要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认真组织流动人口依法参加选举。

(五)有序组织酝酿协商和介绍候选人

区选举委员会分会、镇选举委员会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酝酿协商和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组织好酝酿、协商工作,认真听取并尊重多数选民的意见,保证依法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是较多数选民所赞同的。统筹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工作,可以通过公告栏、宣传栏、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等信息,丰富介绍内容;要依法规范统一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使选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六)依法组织选民投票

选举委员会要根据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的要求和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应当由区选举委员会分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使用时须有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投票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委托投票要严格依法进行,尊重委托人的投票意愿。选举结果依法确认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向社会公布。要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七)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的镇代表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及时公布代表名单。

(八)精心组织代表大会选举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做好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工作。镇党委应当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尊重和保障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权利,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镇党委主张。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搞好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面临情况复杂,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各村委会、各单位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保证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要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镇党委和纪委监察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部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会同纪委监察办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派出所、司法所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家族、黑恶、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对参加选举的个人,直接或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氛围

宣传部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并用好新媒体,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要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用人民群众身边事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增强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要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蔓延和恶意炒作,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选举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各选区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1.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潞城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

       作组职责

     3.潞城镇区、镇人大换届选举选区负责人及名额分配表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委员会

                             2021823

附件1

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吴孔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旭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志勇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

        高新凤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妇联主席、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蔡瑞彬人大主席一级调研员

        刘国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玉霞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郭永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蒲卫国党委委员、胡各庄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孙宏业副镇长

        张浩岳  副镇长

        李文周调研员

        王国栋调研员

        殷文平调研员

        调研员

        周晓辉调研员

        朱峰祥调研员

        程福忠调研员

        调研员

        于立刚镇长助理

        王大萍妇联主席

        邓兰英团委书记

    

附件2

潞城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工作组职责

任:高新凤      

副主任:      

员:各工作组成员     

1.秘书组

长:高新凤

副组长:郭丽丽、后瑞莲

员:岩、贾俊强、罗祎、金晨、张海艳、张昊楠、吴宇晖、赵亚如、王念、卢煜及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   

责:

1起草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

2按照选举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统筹安排选举工作;

3负责对投票选举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检查;

4负责起草、报送和印发选举工作材料;

5做好选举期间各级领导来镇检查的接待工作。

2.组织组

长:

副组长:刘轶欧

员:组织部全体成员

责:

1负责选举工作人员安排及相关材料准备;

2负责组织指导选举工作,配合抓好选举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3负责把关程序,对投票选举各个环节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负责选举中具体问题的政策研究,对选民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统一答复;

5会同有关方面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

6负责对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

3.宣传舆情组

长:潘玉霞

副组长:朱军、马宝田

员:宣传部、文化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责:

1负责选举现场的全程摄像及选举期间影像留存等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全面掌握与选举有关的新闻媒体报道,落实新闻采访接待制度,及时有效消除负面新闻舆论影响,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4.后勤保障组

长:李文周

副组长:陈

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责:

1负责选举办公室筹备工作,包括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2负责选举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做好车辆、工作餐、饮用水等相关安排;

3负责选举期间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用品保障;

5.安保、疫情防控组

长:蒲卫国   

副组长:郭   曹文帅   

员:综治办、教科文体办、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

责:

1负责选举期间矛盾排查及安保维稳工作。选举现场安保维稳工作及人员安排。全力维护稳定,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重点人做好防控措施,做好选举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3加强信访工作和信息工作,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4加强对干扰和破坏选举行为的研判,坚决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为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保障,保证补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5依据《通州区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换届各个工作阶段,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3

潞城镇区、镇人大换届选举选区负责人及名额分配表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委员会       2021823日印发

相关解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