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潞发﹝2021﹞402号潞城镇关于2021年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暨选民登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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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潞发﹝2021﹞402号)

通潞发2021402

潞城镇关于2021年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暨选民登记工作方案

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81日开始进入准备及选民登记阶段,至920日结束主要任务是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宣传发动依法集中开展选民登记。该阶段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法律性政策性强。各参选单位要把尊重、维护、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作为登记工作宗旨,高度重视,依法办事,下大力量,扎实细致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现就准备及选民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备工作任务

准备工作时间是8月1日至20日。我镇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主要任务一是依法设立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和潞城镇选举委员会;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全镇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三是调查核实辖区内人口数和单位分布情况;四是按照应选区、镇人大代表名额划分选区;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抽调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六是参加选举单位要成立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法人为组长的选举单位工作小组,选派好专人负责选举工作;七是划分选民小组,推选正副组长。并将选举单位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和选民小组名单(见附件28月25日报到镇选举办。

二、选民登记工作安排

选民登记工作时间是8月21日至9月20日。其中,8月25日前各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各单位设立选民登记点,开始集中进行选民登记工作;定于9月20日,我镇所有选区同时公布选民名单、投票选举日的投票选举具体时限和投票地点。(要注意选民名单中的选民姓名一定要与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三、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一)选民登记是选民行使选举权利的前提

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民登记是在直接选举中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选民资格进行确认的法定程序,是公民行使其选举权的前提。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只有经过选民登记才能成为选民,参加选举活动。

(二)选民登记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工作

参加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实践。只有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使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经过选民登记成为选民,使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决定停止选举权的人不被列入选民名单,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三)选民登记工作是贯穿选举全过程的一项基础工作

选民登记阶段是集中进行选民登记的时间段,而选民登记工作从换届选举准备阶段直到投票选举日,都要根据工作安排和选民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各参选单位要在选举人大代表工作的各个阶段,始终依法认真、积极主动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漏、不错,努力提高选民登记率。

四、选民登记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选举的政治热情,使他们积极主动进行选民登记。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关于选民登记规定的宣传,使广大公民了解掌握选民登记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公民具有选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明确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选民登记。要深入细致地宣传选民登记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让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特别是“人户分离”的人员以及行政村已划入新设立街道的居民、村民等知道怎样进行选民登记、应到哪里去登记、自己应参加哪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要充分利用公告、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公开信、知情卡、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选民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选民积极配合选举工作机构主动进行选民登记

(二)着力加强选民登记工作队伍建设

各参选单位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责任心强、敬业奉献、人员充足的选民登记工作队伍。积极参加镇选举委员会组织的选民登记培训工作,使从事选民登记的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有关选民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选民登记程序和工作要求,增强对选民登记信息的保密意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三)设立选民登记站

选民按选区登记或进行选民名单核对。各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办理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工作。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单位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登记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立选民登记站。选民登记站要有明显标志,便于选民上站登记。

(四)按选区发布选民登记公告

在选民登记开始前,潞城镇按选区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式样见附件4)。内容主要有:本选区组成范围、选民登记站地点、选民登记阶段的起止日期、选民的资格条件、选民应当如何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公告要通过张贴、广播等形式,在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楼进行公布。

(五)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

为了把选民登记工作做细做好,防止漏登、错登,选民登记工作要将只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和同时参加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分别登记造册,并依法认真做好选民资格审查。

1.核对选民名单。在上次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已登记过的选民,除去死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迁出选区的选民,经核对确认后列入本次选举选民名单。

2.对新增加的选民进行登记。即到202111月5日新满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新迁入本选区选民进行登记。

(六)划分选民小组,推选正副组长

选区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召开会议和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划分若干选民小组。将同时选举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另划分若干选民小组。选民小组的人数一般以50人左右为宜。每个小组要由选民推选出组长、副组长,由组长、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

(七)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公布选民名单是选举的法定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选民名单(式样见附件5定于920日按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姓名的用字要与选民登记的名单、选民证一致。选区内的选民全部同时参加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可在一张选民榜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加盖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乡镇选举委员会印章。选民榜应庄重大方,张贴在便于选民看榜查榜的地方,并要完好保存到投票日后

在公布选民名单的同时,要公布投票选举日期、具体投票时间和地点以便选民按时参加投票。投票具体时限各参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原则就是保证选民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参加投票。

(八)组织选民查看选民榜

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动员组织选民看榜。选民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乡镇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乡镇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对申诉意见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印制发放选民证

选民凭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一人一证。选民证由区选办统一印制。910日前各参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选民登记情况统计表(式样见附件3电子版到镇选办。区选办安排印制选民证,并于10月中旬下发。

各选区领回选民证后,要组织工作人员按照选民登记表认真填写核对。写错作废的选民证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适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并告知选民妥善保存,以便在投票选举时凭证参选。

五、依法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一)选民登记基本原则

一是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居民、村民可以在户籍地登记,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要主动征求居民、村民登记参选意愿,确定登记参选地。

二是坚持单位优先。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即使户籍在本镇的,原则上在单位登记参选;不在编的人员,如保安、保洁人员,可以在其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其他单位、组织的人员,一般在单位登记。总的精神是坚持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但不是一刀切,要尊重居民、村民和从业人员的意愿。

(二)选民登记要选举工作机构组织登记为主,同时发动选民主动登记

为了更好地保障选民的选举权,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奠定选举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各参选单位要深刻认识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属地派出所进行核对户籍人口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坚持以选举工作机构进行选民登记为主,充分运用北京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系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人户分离”人员、新迁入本选区的人员,要积极组织选民登记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入户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主动进行登记是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充分动员公民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三)要下大力量做好各类单位、组织和人户分离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

各村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和住宅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掉一个单位和住宅区。各选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确定专人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于具有本市户口的“人户分离”人员,各选区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要向其讲清有关选民登记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由本人明确在现居住地或是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选。对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可暂不登记,在选举日前能够参加选举的,补办登记参选手续。要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查验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确定其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值得注意的是,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举区人大代表的选区内参加选举区人大代表或同时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不能出现一个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在一个区选区,选举镇人大代表在另一个区选区内。

)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户口在外省市,现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人员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各参选单位应积极为流动人口回户籍地参加选举提供便利条件。对于本人要求在本市参加选举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附件:1.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单位工作

        小组名单

      2.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单位选民

        小组名单

      3.选民登记表

      4.选民登记公告(式样)

      5.选民榜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委员会

                             2021823

附件1

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单位工作小组名单

单位(盖章)

职  务

姓 名

村内/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具体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说明:本村的选举工作小组成员3-5人(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为第一责任人)。

此表请于2021825交到镇人大办公室(镇政府2号楼209室)。

附件2

潞城镇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

选举单位选民小组名单

                  单位(盖章)

组 号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备  注

1

  

副组长

2

  

副组长

3

  

副组长

4

  

副组长

5

  

副组长

说明:选民小组一般以50人左右为宜。推选出并上报正、副组长。

此表请于2021825交到镇人大办公室(镇政府2号楼209室)。

附件3

选民登记       

公民身份号码(必填)

姓  名(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参选地类型(必填)

现居住或单位地址

分组参考

资格转移证明

填写说明:1.请严格按照给定列的顺序输入,不可缺少列或打乱顺序。

          2.在“分组参考”字段中可填写该选民的预置小组、楼牌号,

            以此作为之后选区管理员为选区内选民分组的参考信息。

          3.关于“资格转移证明”项,符合条件可直接填写是,如不符

            合条件可以不填。

          4.各选区只需上报电子版,如有增减变动要及时更新表格并上

            报镇选办。

附件4:选民登记公告(式样)

北京市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选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

2021821日至920日为选民登记阶段。

选举通州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第××选区包括下列单位:×××、×××、×××。

选举通州区潞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第××选区包括下列单位:×××、×××、×××。

×××(单位)的选民登记站设在×××(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户口在选区所在地派出所或现居住在本选区×××(地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户籍在乡镇的居民、村民,还应同时参加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

本选区选民应于2021821日至920日主动到×××登记站登记或进行选民名单核对,并积极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潞城镇分会(潞城镇选举委员会)将按选区在920日(含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章)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选举委员会(章)

                           2021××月××日


附件5:选民榜

北京市通州区第×××选区

潞城镇第××选区×××单位选民名单

    

第一选民小组:×××  ×××  ×××  ×××

第二选民小组:×××  ×××  ×××  ×××

第三选民小组:×××  ×××  ×××  ×××

根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乡镇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乡镇选举委员会将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202111月5日)的五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请选民携带选民证于202111月5日(投票选举日)上午××时至下午××时到×××投票站投票。

                 北京市通州区选举委员会潞城镇分会(章)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选举委员会(章)

                           202110××日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委员会       20218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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