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9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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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措施、办法,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相关措施、办法。

2.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拟订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3.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4.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本区国库现金、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的有关工作。

5.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6.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制度、办法,负责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8.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9.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

10.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11.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2.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参与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参与拟定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8人,实有人数65人;事业编制161人,实有人数14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524.282254万元,比上年增加990.241926万元,增长8.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922.017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637.772780万元,增长15.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2.0171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102.450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0.675465万元,增长10.71%,其中:基本支出8,136.287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23%;项目支出3,966.1628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22.017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807676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2.017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73.091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932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1%;住房保障支出498.993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173.0912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521250万元,增长16.16%。其中:

“财政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173.0912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521250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主要增长原因:政策性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715.9324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632400万元,增长4.0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644.85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00000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此项未支出。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30.0324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032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两位退休职工离世。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534.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6.000000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决算498.993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8.993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98.993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8.993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此项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955.8543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050.4555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856.6836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707100万元,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16.00803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7311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700000万元减少25.826890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8731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700000万元减少2.8268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8731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700000万元减少2.82689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现有2辆公务车,使用率较低。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62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3111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0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365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72.691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9.864296万元,增加原因: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5.149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497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0.6525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5.149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此项决算表中未体现。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台,38.238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此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60.65253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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