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9〕1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州区统筹促消费增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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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9〕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扩大内需建立完善总消费政策促进体系工作方案》和《北京国际消费枢纽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加快促进全区消费环境改善,不断推进消费结构升级。立足城市副中心发展实际,聚焦消费新领域、新模式、新热点,丰富消费供给,促进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增长,保持总消费年均增速高于经济发展速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北京市促消费增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扩大消费增长的举措和建议,立足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发展大局,全力促进区内相关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区消费增长在全市的作用和影响力,推动全区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意见,全面统筹服务性消费和商品性消费增长工作,推动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信息等行业融合发展;确保全区促消费工作机制高效运转,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持续稳健增长。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区政府主管领导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区新城中心区建管委、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通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支队、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资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统筹推进全区促消费增长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总消费促进政策体系

1.推进商品消费不断提质升级

立足全区商品消费在总消费中的基础地位,积极适应城市副中心发展对商品消费带来的更高要求,围绕优化消费供给和提升消费品质,不断丰富和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提高消费供给品质和档次。深入实施《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鼓励商业品牌首店落户,探索建设进口商品市内免税店,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进口品牌商品比例,鼓励开展市内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发展跨境电商线上线下体验式消费模式,推动老字号品牌商品集聚发展。

2.推动服务消费不断优化扩容

挖掘服务消费在拉动总消费增长的潜在优势,积极适应新的消费形势,围绕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等区域产业定位,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健康、教育、信息等服务消费领域,创新发展旅游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消费和信息消费等,促进服务消费优化扩容。

3.强化政策引领促消费增长

全面落实全市促进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增长相关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市级对应部门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政策促进消费增长的方案和措施,在鼓励发展网络零售、连锁企业、商业品牌首店、提升传统商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品质等商品性消费增长方面,以及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教育服务消费、健康服务消费、养老领域消费、体育消费、信息服务消费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和落实举措,通过政策引领,促进各行业消费稳步增长。

(二)多措并举形成消费凝聚力

1.丰富消费供给,优化消费供给模式

积极适应消费新形势,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积极引进和丰富消费业态、延长经营时间、优化交通秩序、增设公交线路、升级停车管理以及美化周边环境等促进夜间消费市场繁荣,满足夜间消费需求。

2.提升品牌商圈,增强消费辐射能力

依托现有的商圈和在建的重点功能区商业项目,在项目引进和品牌整合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统筹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涉及的行业布局,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商品品质和档次,增强通州购物环境对区内外消费者吸引力和影响力。

3.打造特色产业,形成产业消费聚集

围绕文化旅游区环球主题公园项目,配套建设商业和服务消费特色商业街区,建立准入机制,统筹规划街区发展特色,丰富品牌和业态布局,打造与环球主题公园相呼应的、有吸引力的特色街区。依托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应,围绕文博会、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等,做优文化创意、艺术推广、展演交流、特色餐饮等领域的产业功能。优化台湖演艺小镇的空间格局,培育具有国际水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链,打造一批精品文化产业项目。

4.统筹行业发展,营造齐头并进格局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服务功能。深化集团办学模式,坚持素质提升和专业发展并举,持续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产业提质发展,增强医疗健康的服务功能,提升区内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加快构建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打造健康城市。推动覆盖城乡、服务民生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服务新标准、体育惠民新发展。提升民政养老领域服务供给水平,加大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整合福利保障政策,提高保障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引领,吸引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等产业要素落地。

5.强化惠民利民,提高消费供给质量

推进生活性服务网点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重点打造品牌建设工程,包括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增强品牌竞争优势、促进特色商业街转型升级等。鼓励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支持与民生相关的连锁商业服务业企业在社区和农村设置网点,发挥品牌连锁经营的优势,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提高民生消费供给端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品质。

6.提升消费环境维护消费权益

以服务国际消费人群需求为导向,营造生态、宜居、文明的消费环境,全面优化消费体验,增强消费吸引力。完善新兴消费模式、新兴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及时跟踪市场动态,保持高度敏锐性,防范大规模消费风险。加强部门协调与联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营造更加诚信、公平、法治的消费环境。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加强部门信用信息共享,统筹考虑价格、质量、服务、文明经商等因素,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红黑单”,加强消费市场信用奖惩。

(三)建立总消费促进工作机制

1.部门协同机制

总消费促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促消费工作。其中,商品消费促进工作由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主责;服务消费促进工作由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主责。各主责单位负责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出台具体的促消费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促消费工作,确保完成消费任务指标。

2.市区联动机制

各区级部门按照促消费职能分工,加强与市级对应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争取市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各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促消费工作台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任务落实完成。

3.统计监测机制

区统计局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监测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分行业、分类别的数据,进行月度和季度统计,及时通报各行业消费指标完成情况和运行态势。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行业促消费职能,加强行业消费数据的监测、分析和行业消费走势的研判,积极配合区统计局做好应统尽统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制度

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分管行业和领域促消费增长工作。联席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定期召开促消费增长调度工作会议,通过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开展促消费增长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消费增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促消费增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

在促消费增长工作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立足本职,落实责任,对本单位已有的资金支持政策,从促进消费增长的角度,对贡献突出的行业、企业和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围绕全区促消费增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惠民生系列工程和活动开展情况等,及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资讯服务,营造多行业、多业态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长效机制

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坚持做到常抓常促,不断总结经验和做法,建立促进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围绕推动消费升级,优化消费结构等,从扩内需、保供给、提质量、促增长等方面齐头并进,全面深入推动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真正将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常抓不懈。

附件:通州区2019年促消费增长任务分工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州区2019年促消费增长任务分工方案

一、制定促进服务消费政策

认真落实《北京市扩大内需建立完善总消费政策促进体系工作方案》,按照《通州区统筹促消费增长工作意见》,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信息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出台促进本行业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创建夜间经济示范区

以梨园地区为试点,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依法依规围绕九棵树商圈周边环境优化、经营业态丰富、延长经营时间、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基础设施、适时放宽沿街店铺店外展示推广活动等,创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主责单位:梨园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执法局、通州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

三、发展深夜食堂项目

围绕地铁八通沿线、行政办公区等区域,发展深夜食堂项目。以北苑街道的北京华联天时名苑购物中心和通运街道的北京华联武夷购物中心两家为主,利用现有的资源,依法依规进一步优化餐饮品牌,与购物中心的购物、电影、休闲、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延长夜间经营时间。

主责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通运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执法局、通州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

四、推进生活性服务网点建设

以“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为准则,完善优化连锁经营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支持与民生相关的品牌连锁商业服务业企业在社区和农村设置网点,发挥品牌连锁经营的优势,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提高民生消费供给端规范化水平、服务水平和质量效益。年内建设各类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个。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五、促进传统商业改造升级

积极应对传统商业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面临的挑战,进一步释放传统商业单体消费吸引力。通过改造硬件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优化经营品牌等方式,积极引导区内贵友大厦、蓝岛大厦和国泰百货等商业单体进行提升。引导通州万达商圈、梨园九棵树商圈重点企业品牌优化升级。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政府、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环球主题公园商业街区建设

推进文化旅游区环球主体公园一期及配套项目建设,制定文旅区商业设施配套规划,考虑在适当区域建设特色商业街区,统筹规划街区发展特色,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丰富品牌和业态布局,同步打造与环球主题公园建设相呼应的、有吸引力的特色商业街区。

主责单位: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梨园镇政府、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

七、鼓励品牌首店发展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争取品牌在京首家店入驻我区,打造时尚消费、品牌消费。对在通州开设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和开设旗舰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推动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

依托文博会、艺术品交易中心等项目以及画家村的影响力,大力发展文创项目,进一步做优文化创意、艺术推广、展演交流、深夜餐饮等领域特色功能。

主责单位:宋庄镇政府、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

九、做强消费扶贫产业

统筹国有企业优势资源,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将消费扶贫作为促消费增长的重点,带动相关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整合通糖烟酒、品农果蔬等国有商业企业资源,加快开设直营店的速度,推进国有商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商资公司

十、做强优质教育资源

坚持素质提升和专业发展并举,持续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教育的服务功能。加大对本土教育学校软硬件环境的提升;加快推进首师大附中、北京学校、景山学校项目建设;实现杨庄小学工程开工,确保黄城根小学实现招生。

主责单位:区教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产业提质发展

进一步增强医疗健康的服务功能,加快潞河医院、东直门医院东院、安贞医院等建设步伐,提升区内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落实“健康中国”部署,启动健康促进区建设,加快构建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打造健康城市。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十二、推动服务民生的健身场馆建设

加大对乡镇、街道在健身场地设施配置、健身休闲活动开展等方面投入,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源供给,年内进一步完善体育健身硬件系统,打造区级体育场馆,建设一批室内外健身场所,举办一批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提升民政养老领域服务供给水平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补贴办法;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有需求托底保障老年人、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资助力度;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功能,提升驿站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养老消费市场活力,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30家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升级改造7个乡镇街道养老院。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国资公司、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

在做好重点活动服务保障、确保活动安全的前提下,对商业企业开展的促消费活动给予支持和保障。依法依规强化本土活动品牌的打造,创新活动载体和内容,通过品牌活动吸引更多的商业企业参加,吸引更多的客流量,带动总消费增长。

主责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通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政策解读:解读:(通政办发〔2019〕1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州区统筹促消费增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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